《关于加强和规范企业民主管理制度 助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印发 助推陕西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在基层走深走实
本报讯(吴晓茹)近日,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助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旨在充分发挥企业民主管理的维护职能和建设职能,全面维护产业工人参与企业管理、参与公司治理、参与重大决策等合法权益,不断激发产业工人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助推陕西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在基层走深走实。
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以来,陕西省企业民主管理工作以厂务公开职代会星级创建活动为抓手,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陕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部分企事业单位依然存在职工代表大会操作不规范、厂务公开避重就轻等情况,省协调小组希望通过印发《意见》,进一步提高企业民主管理服务水平,助陕西省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向纵深推进。
《意见》在职代会召开方面提出了四“应”。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改革实施方案等重要事项,企事业单位应当召开专题职代会;职工代表名额中应适当提高产业工人特别是产业工人中劳模先进、青年职工代表比例;涉及产业工人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方案应履行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权;在职代会闭会期间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的落实、产业工人关注的改革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的解决等应开展专项巡视。
《意见》明确了厂务公开“主体、内容、形式”,并提出“专题集体协商”。涉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任务、职工切身利益的方案、决定,签订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议等事项,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进行公开。鼓励设置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相关事项专门公开栏或线上专栏。应当开展专题集体协商,不断拓展集体协商内容,通过协商落实职工参与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等的奖励措施,通过协商建立完善产业工人职业发展的激励机制,推动提高产业工人待遇水平。
《意见》制定了继续深入开展优秀职工代表提案征集评选活动及民主管理先进单位争创活动等措施,并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成效作为争创“先进单位”的重要参考条件,重点培育和选树一批切实维护产业工人民主权利、规范履行民主程序、高效运行各项民主管理制度的企事业单位作为创建活动的典型,引导更多企事业单位广泛、深入地开展民主管理工作,激发更多的产业工人积极投身改革热潮,助推产改工作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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