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今年年底前 陕西60%以上的县至少有1 家普通门诊费用跨省联网医疗机构
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完善全民医保制度;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9月24日,陕西省政府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深入推进药品耗材集中采购
陕西省将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探索通过省际联盟、省级组织等形式,对市场份额大、金额高、竞争充分的医保目录内药品和医用耗材,开展集中带量采购。开展50个左右未过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全面落实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指导医疗机构利用好增加的可支配收入,激励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合理使用中选产品。
研究制定陕西省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合理确定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原则上控制在同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3倍以内。
落实公立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拓宽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经费渠道。允许医院自主设立薪酬项目,鼓励对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薪酬水平原则上不得超过本院医务人员平均薪酬水平的5倍。完善医务人员职称评价标准,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唯“帽子”等倾向,突出实践能力业绩导向。
开展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
积极支持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创建国家医学中心,推进儿童、呼吸、心血管、癌症、神经、精神、传染、老年、创伤、口腔、妇产等专业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在西安以外资源短缺地区分片区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
根据陕西省医疗资源分布及发病率、死亡率居前的疾病病种、薄弱专科及短缺专业,开展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进一步促进医院专科能力提升。强力推进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五大中心”县级全覆盖,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创建三级综合医院。
加强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持续实施县级妇幼保健能力提升项目。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中心乡镇卫生院打造县域医疗副中心。加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力度。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优化支持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可持续发展。
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
加快推进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2021年年底前,出台陕西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按照分级管理、责任共担、统筹调剂、预算考核的思路,探索推进基本医保省级统筹。落实和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2021年年底前,全省60%以上的县至少有1家普通门诊费用跨省联网医疗机构,各统筹地区基本实现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至少一个统筹地区实现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
坚持中西医并重,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积极支持有关医院申报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抓好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和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工作。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暨“秦药”研发重点科研项目。组织开展名医传承中心建设,新建一批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鼓励有条件的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疗联合体。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推进“长安医学”传承创新,做大做强“秦药”品牌。
将建100家医养结合服务中心
持续推进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顿,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社会各界通过“12315”投诉举报电话和互联网平台等渠道提供保健食品行业违法线索,严格按程序受理和批转,确保件件有落实。
加快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从注重“治已病”向注重“治未病”转变。扩大高发癌症筛查覆盖范围,提升市级医疗卫生机构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能力。持续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和超重肥胖等常见病监测和干预。深入实施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免费筛查。加强艾滋病、地方病、职业病等重大疾病防治。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2021年年底前,40%的医疗机构要建成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全省建设100家医养结合服务中心。(马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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