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 今日陕西> 正文

陕西调整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西北信息报 2021-05-06 09:18 大字

近日,陕西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印发通知,从5月1日起,全省统一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及相关待遇。

据悉,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一类区1755元/月,二类区1665元/月,三类区1575元/月,与其相关的失业补助金、女性生育补助等其他待遇同步调整。同时,下调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标准,按照2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执行。陕西省本次调整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及相关待遇,是根据《陕西省〈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和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提高。

调整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及相关待遇,是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好地改善民生、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重要举措,对增强广大参保单位和失业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具有重要意义。王涛

新闻推荐

5月起陕西省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本报讯(屈先奇)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的通知,5月1日起,全省统一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及相关待遇。调整后,失业保险...

陕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陕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