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陕西省税费申报实现一表报多税
本报讯(杨丽赵弘扬记者苗嘉诚)从今年5月1日起,陕西省纳税人在申报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时,将告别填写分税种申报表的历史,实现在增值税、消费税申报表上同时申报多种税费。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工作安排,陕西省作为试点单位,自2021年5月1日起,试点实施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申报表整合,简单地讲,就是纳税人在申报多种税费时,不再单独使用分税种申报表,而是在一张纳税申报表上同时申报多个税种。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郝勇介绍,增值税和消费税作为主税种,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在计税方式上联系紧密,业务逻辑上高度关联,五种税费实现整合申报,将有利于纳税人缴费人减负提效、便利办税。整合申报前,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和消费税申报后,要单独手工填写《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申报附加税费,错填风险较大。整合申报后,纳税人只需填写增值税、消费税主表申报,申报系统会提供智能识别、智能计算、智能填报服务,帮助纳税人自动计算或校验应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不仅减少了纳税人缴费人填表次数、节约了办税时间,还有助于其避免计算错误,降低税收风险。
“整合申报对企业来讲是件大好事!”谈及这项试点改革,陕西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陈宏利告诉记者,对该厂而言,每月要申报的税费较多,漏报一个小税种,出现一处小错误,就会影响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给企业信用造成较大损失。“整合申报后,我们填表量小了,负担也轻了,为税务局的这个减负举措点赞!”
郝勇介绍说,为确保5月1日顺利实施整合申报,陕西省税务局作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精准分类政策适用,加强税务干部业务培训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了电子税务局等网络申报系统的智能服务功能,建立问题反馈机制,第一时间解决测试中遇到的难题,与此同时,通过陕西省税务局“两微一端”等多平台广泛宣传,制发《主税附加税费合并申报试点知识问答》,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应知尽知,便利办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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