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 今日陕西> 正文

国税总局发布公告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陕西成为整合试点之一

西安日报 2021-04-20 04:32 大字

本报讯(记者王赫)近日,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自2021年6月1日起,全面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自2021年5月1日起,在海南、陕西、大连、厦门开展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试点。

据国家税务总局介绍,财产和行为税是现有税种中财产类和行为类税种的统称。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通俗讲就是“简并申报表,一表报多税”,纳税人在申报多个财产和行为税税种时,不再单独使用分税种申报表,而是在一张纳税申报表上同时申报多个税种。对纳税人而言,可简化报送资料、减少申报次数、缩短办税时间。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的税种范围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等10个税种。不同纳税期限的财产和行为税各税种可以合并申报。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增值税、消费税的附加税种,与增值税、消费税申报表整合,不纳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范围。纳税人申报增值税、消费税时,应一并申报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附加税费。国家税务总局将根据试点情况,2021年适时在全国推开。新申报表中,除实行主税附加税费合并申报外,消费税申报也进行了简并优化。

新闻推荐

一季度市场主体增幅全省第一 西咸新区吸引力越来越强

4月19日,记者从西咸新区融媒体中心了解到,西咸新区2021年一季度市场主体达到30.5万户,市场主体数量增幅同比增长96%,企业...

陕西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陕西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