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总工会与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联合发布3·15温馨提示
本报讯(记者石喻涵实习生王雯静)3月15日,陕西省总工会、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发布3·15温馨提示:消费者在消费时应当详细清楚地了解商品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同时还应注意保留相关材料。
你是否也有过这样糟心的时刻:高高兴兴地去旅游,到了酒店,却被告知网上预订的房间没有了;被销售员说得晕头转向“办了卡”,没多久却发现商家“跑了路”;网购节心血来潮的“买买买”,售后维权“各种难”。为此,陕西省总工会联合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为广大职工送上温馨提示,并将其改编成了顺口溜:正规平台选择好,商家信誉最重要;信息甄别要仔细,不实宣传需谨防;私下承诺不可信,退换规则要问清;支付渠道需正规,售后服务确认到;消费风险多提防,购物凭证保留好。
省总工会法律顾问提醒广大职工朋友:消费者在消费时应当详细清楚地了解商品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同时还应注意保留如:购物发票、服务发票、货物销售单、商场小票、保修凭证、收款收据、质量承诺书、快递单、合同、电子邮件、聊天记录、交易记录、网购账单凭证等资料。
在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合理选择维权方式,可通过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协(消保委)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等方式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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