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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 11条举措做好就地过年服务保障

西北信息报 2021-02-05 00:32 大字

2月1日,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11条举措全力做好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安全健康、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通知指出,有序引导就地过年。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有序引导人民群众就地过年,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人员,原则上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人员要带头就地过年。学校、企业要及时准确掌握留校、留企人员情况,积极引导尚未离陕的师生员工就地过年。村、社区“两委”等基层组织要加强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动态掌握返乡、在外人员情况,把抓好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有机统一起来。

全力保障生活物资。强化运行调度,切实做好煤电油气等重要生产资料保障供应工作。加强生活物资保障,有力有序组织货源,做好产销对接,畅通保供渠道,适时组织投放粮油、肉菜等物资储备。引导和支持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卖场、生鲜电商、物流配送企业保持正常运营,确保生活必需品不断档、不脱销。倡导社区、乡村零售网点春节假期每日营业时间不少于8小时。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严厉打击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在陕企业要合理安排生产、制订错峰放假或调休计划,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行动,通过发放“留岗红包”和“年货礼包”等举措以岗留工、以薪留工,鼓励各地对节日期间稳岗留工成效明显的企业给予资金补贴。各地要持续加大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力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集中力量核实处置各类欠薪线索,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安心过节。

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鼓励各市(区)、县(市、区)结合实际,适时适当向困难群众发放节日补助或临时生活补贴,以村组、社区为单位,对困难老年人、孤儿、留守妇女和儿童、贫困学生、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精神病人等特殊群体,包括因就地过年无法探望的老年人、儿童等,加强摸底排查、走访探视,有针对性提供帮扶关爱。

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健康监测、外出佩戴口罩、出入扫健康码、测量体温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从严控制聚集性活动,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提倡电话(网络)拜年。坚决不允许“一刀切”。如发生本土疫情,各地要立即响应,迅速按程序做好处置和上报工作。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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