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学考信息技术考试时间由各县或中学自定
本报讯(记者张彦刚)1月28日,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21年陕西省高中学考信息技术科目考试政策要求确定,陕西省明确信息技术科目考试是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组成部分,其成绩是高校录取的重要参考。
陕西省确定高中学考信息技术科目考试报考对象为:具有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的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在其学籍所在中学报考。往届生以及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县(区)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指定的地点报考。报名和考试时间由各县(区)或中学自行确定。成绩评定等第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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