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督导检查新冠疫苗和药品流通使用环节安全
本报讯 1月8日,记者从省药监局获悉:已组建督查组赴西安、咸阳等地督导检查新冠疫苗和药品流通使用环节安全。
督查组一行先后实地察看了新冠疫苗冷藏设备、疫苗冷链追溯系统、扫码设备、预防接种门诊及免疫规划工作室等场所,检查疫苗购进、储存、运输、接种全流程管理及其关键环节操作情况,仔细查看了新冠疫苗冷链追溯以及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的实际操作流程和新冠疫苗储存配送全过程温度实时监测、出入库扫码信息上传等情况。并对药品流通企业执行疫情防控工作规范、销售退热止咳功能等的4类药品登记上报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了检查。
省药监局要求,各级药监部门、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新冠疫苗流通使用环节监管,落实好新冠疫苗全过程追溯工作;强化药品流通环节监管,督促各药店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退热、止咳等的4类药品登记报备工作;严查重处药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充分发挥专业人员优势,强化药品和疫苗质量安全监管,不断提升检查员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 (于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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