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新增3个国家级湿地公园
本报讯(记者 黄敏 通讯员 张芳)2020年12月25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下发了《关于2020年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结果的通知》(林湿发〔2020〕119号),陕西省申请验收的汉中葱滩、富平石川河和蒲城洛河三个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全部通过验收,正式成为“国家湿地公园”。截至目前,陕西省建立国家级湿地公园(含试点)43处,湿地公园总面积达到5.6万公顷,其中26处已正式通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验收挂牌。
陕西省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始终按照“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推进湿地保护工作,不断提高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开展湿地巡护监测、植被恢复、栖息地恢复等工程,维护生物多样性,不断增强湿地公园生态系统的自然性、完整性和稳定性,推动全省湿地保护与恢复工作取得新进展;通过开展生态旅游等合理利用活动,有效促进周边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充分体现了湿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随着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的不断加强,湿地的生态功能进一步增强,生物多样性不断丰富,促进了陕西省生态空间高质量发展,湿地公园成为人民群众共享的绿意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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