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 今日陕西> 正文

陕西省公布采暖用电价格政策

陕西科技报 2020-10-27 09:44 大字

本报讯近日,省发改委公布了陕西省居民电采暖用电价格政策有关事项,记者了解到,执行居民电采暖用电价格政策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用电量按照居民阶梯第一档电价不加价执行。

严格执行居民电采暖用电价格政策

据了解,执行居民电采暖用电价格政策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的用电量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即按照居民阶梯第一档电价不加价执行,年内其他月份执行相对应的居民阶梯电价。

政策实施范围为陕西省非市政集中供暖的采用电锅炉、电地热、电热膜、空调等方式取暖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含小区自备锅炉)。

居民用户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电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的电表(合表用户除外)为单位。

简化居民电采暖用户申请程序

汉中、安康、商洛陕南三市“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无需申请和认定,直接执行陕西省居民电采暖用电价格政策。不愿意执行居民电采暖用电价格政策的用户,需持居民身份证、用电户号等信息及时向当地供电部门申请不执行居民电采暖用电价格政策。

除陕南三市外的其他地区“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持居民身份证和小区物业出具的非市政集中供暖证明向电网企业申请后,按照居民电采暖用电价格政策执行。

落实居民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选择执行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的用电量不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年内其他月份执行相对应的居民阶梯电价。时间以年为周期,原则上一年内不作调整。

电网企业应严格执行上述政策,免费调试或更换安装峰谷分时电能表,确保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落实到位。

(本报记者 杨海琴)

新闻推荐

陕西省今年环评管理审批项目3 3 9 1 个

本报讯(记者刘强)近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0年全省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情况。近年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持...

陕西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陕西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