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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至26日高职扩招补报名 11月13日前录取工作结束

渭南日报 2020-10-21 00:49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毕云丹)10月20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省教育厅、发改委、公安厅、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军人事务局等七部门于10月14日联合印发了《陕西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就高职扩招补报名工作进行部署。

据了解,2020年高职扩招补报名时间为10月19日至10月26日,考试时间为10月31日至11月2日,录取工作于11月13日前结束,被录取学生于11月30日前报到入学。此次扩招对象为具有陕西户籍或在陕务工满6个月(提供务工合同)的普通高中、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重点是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等群体。

资格审查中,学历或同等学力、在陕务工情况、企业在岗职工身份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需审核的户籍信息由教育部门会同公安部门审核。退役军人身份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认定;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身份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认定;高素质农民、基层农技人员身份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认定。考试招生机构负责为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并依据相关部门身份认定结果标记考生身份。

已参加2020年高考报名但未被高校录取的考生无需再次报名。已被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今年高职扩招。

报名后,对于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将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方式,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各校组织的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成绩使用各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各校根据学校基本培养要求,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成绩录取。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高职院校予以免试录取;对于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

招生院校按照本校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连同考生成绩,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相关手续后发放录取通知。高职毕业生和扩招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市教育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等按照对口宣传原则,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县市区、各有关高校要多渠道、全方位做好相关扩招考试招生政策、学校办学特色等宣传工作,圆满完成高职扩展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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