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出台《实施意见》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本报讯(韦季伟)近日,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省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完善陕西省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以维护老年人健康权益为中心,以全程服务、公平可及、激发活力、共建共享为原则,以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基本建立以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和安宁疗护为主要内容的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大力发展老年健康事业,全面推进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努力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实现健康老龄化,建设健康陕西。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2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不低于50%;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的比例达到85%;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0%。所有养老机构能为入住老年人提供不同形式的医疗卫生服务,医疗机构全部设立老年人挂号和就医绿色通道。老年健康相关制度、标准、规范基本建立,老年健康服务机构数量显著增加,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服务队伍更加壮大,服务资源配置更趋合理,老年人的健康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66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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