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印发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要点 将打造一批改造示范样板小区
近日,陕西省住建厅、陕西省发改委、陕西省财政厅联合印发《2020年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要点》(以下简称《要点》),积极落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努力实现改造后的小区道路平整、设施配套、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管理规范、和谐宜居的目标,让老居民享受“新生活”。
摸排梳理城镇老旧小区逐年进行改造
《要点》提出,针对2019年、2020年纳入陕西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项目,各市(区)要根据陕西省住建厅、陕西省发改委、陕西省财政厅分批次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保障性安居工程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央专项资金、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省级专项资金的具体项目分配计划,于2020年全面开工建设,确保完成年度建设目标任务,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全面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摸排工作,城镇老旧小区应为城市、县城建成于2000年底以前、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各市(区)对辖区内符合政策要求的城镇老旧小区进行摸排梳理,结合各地工作实际,逐年进行改造。
要打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示范样板
要建立陕西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信息系统平台。为有序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加强项目管理,陕西省住建厅牵头搭建陕西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信息系统平台,目前已进入试运行阶段。
同时,要建立全省统一项目库。各县(区)级以上住建部门要对本地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行严格摸底筛查,建立本地区项目库,由本级住建部门进行管理。每年申报项目年度计划和中央及陕西省资金时,所有的项目都必须为项目库内项目,所有列入项目库的项目都必须有小区业主委员会签署的同意改造意见书或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对小区进行改造等方面的佐证材料。
在老旧小区改造中,各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择优打造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具有一定示范效应、具有一定改造水准的城镇老旧小区,作为当地的示范样板小区,提高、带动还未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居民的积极性。
防止“惠民工程”变成“形象工程”
据了解,今年陕西省将对2877个城镇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涉及36.4万户居民,9529栋居民楼。
《要点》要求,要结合实际调整改造内容。各市(区)要结合支持重点和方向,根据实际情况,对拟改造的项目及时调整、细化改造内容。要按照“一楼一策、一区一策”的原则,充分和居民沟通,按照群众意愿以及《陕西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导则》的具体要求确定改造内容,同时可增加小区公共卫生防疫服务体系、无障碍设施体系等建设内容,防止将“惠民工程”变成“形象工程”。王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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