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通报排污许可专项执法结果 784家问题企业被揪出
本报讯(记者高乐)申报2个排污口,现场检查却有4个……6月23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今年全省排污许可专项执法情况,记者了解到,今年陕西省对1251家重点监管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和抽查,发现存在问题企业784家,占比超六成。
据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副局长肖陶介绍,陕西省针对全省33个行业1251家排污许可重点监管企业,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排污许可证后监管专项执法和执法帮扶,各级现场检查和抽查的1251家重点监管企业中,发现存在问题企业784家,问题企业占比62.7%。其中,排污许可申报不规范179家、排污许可整改措施暂未落实97家、超标排污83家。比如陕西竹园嘉原矿业有限公司不落实燃煤锅炉拆改,锅炉废气2020年无许可量,不依证排污;部分企业在主要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排放口等申报中与现场实际有出入,存在漏报、误报情形;咸阳泾源长效全元复混肥料有限公司许可证填报废气排放口2个,现场核查出4个;陕西陕焦化工有限公司未申报焦炉应急排放口和筛焦、转运站等除尘器排放口等。
此外,还有部分企业排污许可证未及时变更,要求改正和限期整改的持证企业未按期完成整改。陕西中科纳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落实废气排放口自动在线监测设施安装。
“还有部分企业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或通过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个别企业通过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渗坑、暗管等方式直接排放污染物。”肖陶说,下一步将对作出整改承诺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整改期间生态环境部门将加强帮扶,对完成整改的企业将及时变更许可证。同时,对守法意识强、管理规范、守法记录良好的持证排污单位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对污染严重的违法企业加大执法力度,依法综合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方式严厉打击;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该移交司法的移交司法,不得以罚代刑。
记者了解到,对受疫情影响,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可以依法不予处罚,督促尽快整改。对因疫情影响而未按时完成整改的,可以酌情延长整改期限。据统计,截至5月底,陕西省现场帮扶企业354次,减免处罚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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