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印发《关于推进全省经济开发区 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鼓励符合条件经开区 创建综合保税区
作为全省各地的重点开放平台,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至关重要。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全省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12条干货满满的措施,推进陕西省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开放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实现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
《意见》要求,进一步放权赋能,地市、县、区政府要将本级经济管理事权有序下放(委托)给辖区内经开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支持经开区申请创建陕西自贸试验区协同创新区,率先复制陕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在经开区推行投资项目容缺审批、告知承诺制管理方式和投资项目按规划方案供应土地模式。
在机构人员设置上,允许经开区调整内设机构、职能、人员等,并可合理制定薪酬及增长机制,实行年薪制、兼职兼薪、协议工资等多种分配制度。支持经开区按市场化原则与行业组织、中介机构、境外商务代表处等机构开展合作招商。
《意见》支持经开区引进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研发、财务、采购、销售、物流、结算等功能型机构,以及在完善产业链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外商投资企业,打造总部经济集聚区。在促进对外贸易增长方面,鼓励符合条件的经开区创建综合保税区;利用国家外经贸发展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建设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和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在创建国际合作平台上,鼓励外资、港澳资本、民间资本参与国际合作产业园建设与运营;支持境外招商代表处为国际合作产业园引进项目。同时,支持省级经开区根据产业定位,培育发展特色产业集群。
《意见》鼓励省、市、经开区联合出资设立数字经济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支持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及产业数字化等项目发展。在国家级经开区做好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和载体的建设工作。鼓励经开区设立和运营的专项产业发展基金与境外资本开展国际合作,省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优先参股支持对经开区发起设立的重大产业发展基金。
《意见》提出,推进经开区整合、托管临近区域的各类工业园区。鼓励经开区与省内外其他开发区开展合作共建。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开发建设主体整合重组,符合条件的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在土地集约利用方面,支持经开区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快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再利用;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现有工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本报记者文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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