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矿业一号矿获 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本报讯(倪小红记者张永宁)近日,从陕西省国资委获悉,黄陵矿业一号煤矿荣获2019年度“陕西省国有企业文明单位”称号,这标志着一号煤矿精神文明建设迈上了新台阶。
近年来,黄陵矿业一号煤矿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始终把文明创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不断加强企业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全面形成了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五大文明建设齐头并进协调发展的生动局面,有力提升了全员文明素养,凝聚了干事创业活力。
精神文明建设是一项长期工程,一号煤矿相关负责人称,将以此次喜获“陕西国有企业文明单位”称号为新起点,不断健全精神文明建设长效机制,丰富和拓展精神文明建设的内涵与外延,以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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