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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进行时 陕西省去年以来共批捕黑恶势力犯罪案852件2444人

华商报 2020-04-23 02:42 大字

昨日,省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2019年至2020年3月底,全省检察机关共批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852件2444人,其中涉黑案件320件790人;提起公诉454件3879人,其中涉黑案件80件1336人。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志虎表示,2020年是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实现之年,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全省检察机关将继续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扫黑除恶工作,乘胜追击、决战决胜,保持强大攻势,展开扫黑除恶大决战。

全省检察机关将持续加大“打伞打财”力度,摸排“保护伞”线索作为办案必经环节,深挖“保护伞”线索。准确认定“黑财”,斩断涉案违法经济源头和利益链条。切实推动解决基层组织软弱涣散、农村宗族派系争斗干扰基层建设、涉黑涉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基层执法部门失职纵容黑恶滋生等四类问题。华商报记者 宁军

榆林市马军等人涉黑案

二审宣判 最高判25年

近日,榆林市中院对马军等人涉黑案二审宣判。

马军等人涉黑案件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榆林地区两级法院审理的一起重大涉黑案件。2019年11月23日,榆林市榆阳区法院对该案一审宣判,以被告人马军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骗取贷款罪,假冒注册商标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五年;以马峰等26名被告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等罪名,分别判处十八年六个月至二年七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对黑社会性质组织外人员李江波等9名被告人分别以犯寻衅滋事罪,诈骗罪,聚众斗殴罪等罪名,分别判处六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

一审宣判后,马军等多名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认为,原审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华商报记者 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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