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全省持社保卡人数 不低于3470万
4月17日,省发改委印发《陕西省推动返乡入乡创业高质量发展2020年重点工作安排》,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返乡入乡创业环境;创新金融服务,缓解返乡入乡创业融资难题,健全用地支持政策等一揽子举措,更好发挥返乡入乡创业在助推脱贫攻坚,加快乡村振兴,促进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全面加快社保卡发放,到2020年底,全省持卡人不低于3470万,力争覆盖人口的90%。
鼓励有意愿的返乡人员创办企业
为推动返乡入乡创业高质量发展,陕西省将为创业者提供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点对点”精准推送,鼓励有意愿的返乡人员创办企业。将社会保险、就业创业、人才服务等人社核心业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一张网”,实现人社业务网上全覆盖。
对陕西省县级以上批准具有外向型经济功能的园区,对其标准厂房建设、综合配套设施建设、信息化建设、通关便利化建设给予支持,并优先支持牵头承建园区建设的返乡入乡企业。实施税费减免,返乡入乡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
加大对返乡入乡创业的信贷支持
加大对返乡入乡创业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国有商业银行下放审批权限,实行尽职免责制度,激发县域支行积极性。进一步推动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业务逐步回归本源,将资金更多留在本地,县域吸收的存款原则上优先用于返乡入乡创业。支持银行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对遇到暂时困难、发展前景良好的返乡入乡创业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通过贷款展期、续贷等方式,给予其一定期限的临时性延期还本安排。支持银行机构合理降低返乡入乡企业融资成本。
开展农村闲置住房盘活利用试点
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房盘活利用试点,探索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的有效形式,鼓励返乡入乡创业人员与农户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联合经营、折股联营、租赁使用。返乡入乡人员创办农业休闲观光度假场所和农家乐的,可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盘活工厂、公用设施等的闲置房产、空闲土地,结合交通区位、产业基础、生产条件等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实施改造利用,为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提供低成本生产和办公场地。深入推进市场化创业孵化工作,引导、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和返乡创业园区,为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提供低成本生产和办公场地。
培养一批高层次新型职业农民
鼓励技工院校积极对接返乡入乡创业企业、推动院校和企业通过共建专业、共享资源、共同培养等方式实施合作,培养返乡入乡创业企业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形成产教融合、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鼓励和引导职业院校开设一批返乡入乡特色产业相关专业。培养一批高层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一批乡村振兴产业带头人。建立企业家、科技人员、成功创业者等组成的创业导师队伍,做好国家农村创新创业导师推荐工作,不断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大各方资源支持力度,培育留得住、用得上、干得久的本地创业创新人才队伍。
年底全省持社保卡人数
不低于3470万
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已在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探索建立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制度,探索实行农业转移人口“宜城则城,宜乡则乡”的落户政策,做好返乡入乡人员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落户工作。全面加快社保卡发放,到2020年底全省持卡人不低于3470万,力争覆盖人口的90%。对因创业失败影响基本生活的困难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助,符合条件的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范围。将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本报记者张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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