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制定十项措施 疫情致生活困难可纳入低保救助
本报讯(记者王嘉)省民政厅日前制定出台了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十项措施,从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提高低保覆盖率专项行动等工作着手,进一步推动全省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发展,构建更加牢固紧密的民政兜底保障体系,筑牢脱贫攻坚“最后一道防线”。
对受疫情影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群众,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等社会救助范围。对受疫情影响,找不到工作又得不到家庭支持,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由急难发生地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直接实施临时救助。
全面排查因残、因病、因老、因学致贫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情况,依法依规审核审批,确保应纳尽纳。对农村低保覆盖率低于3%且存在“脱保”“漏保”等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风险的县区进行挂牌督办,合理提高全省农村低保覆盖率,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健全完善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制度。落实留守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加强贫困地区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制定出台加强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的政策措施,建立信息台账;安排资金开展农村“三留守”人员和贫困大学新生助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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