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 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和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本报讯(杨扬记者杨娟)4月1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就3月2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依法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决定》和《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邀请陕西省检察院等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详细解读《两个决定》的亮点内容以及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记者了解到,《两个决定》的出台,对依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陕西省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和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关于依法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决定》共十四条,主要涵盖了关于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善重大疫情预防控制体系、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以及关于法律责任和强化监督等主要内容。
《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共十六条。该《决定》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进行公益诉讼之后,损害赔偿难以落实的问题,规定了“人民法院审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应当在司法裁判中对检察机关提出的补植复绿、土地复垦、增殖放流、替代性修复等诉讼请求予以明确”“支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检察公益诉讼赔偿金管理机制”等。针对近期的新冠肺炎疫情,在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中增加了“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野生动物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内容。陕西省是历史文化大省,有必要通过公益诉讼来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的保护,故《决定》中增加了“历史文化古迹和文物保护”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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