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中医药条例(草案修改二稿)》提请审议 打造中药秦药品牌
陕西中草药资源丰富,素有“秦地无闲草”之说。1月8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举行,陕西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贾治国报告《陕西省中医药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将推动中药质量提升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中药秦药品牌。
“根据《意见》要求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关于做强陕西省中药产业的建议,在总则中增加一条作为第七条,规定陕西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中药资源保护利用,促进中药产业工业升级,推动中药质量提升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中药秦药品牌等内容。”贾治国说,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在第六条政府支持鼓励中,增加了“加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与技术挖掘”的内容。
“打造药品品牌是企业行为,不是政府行为,但政府对企业打造药品品牌可以提供鼓励、支持和保护。”西北政法大学教授朱继萍表示,国务院发布的《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类似表述是“鼓励中医药企业走出去,加快打造全产业链服务的跨国公司和知名国际品牌。”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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