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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35年基本实现食品安全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阳光报 2020-01-09 06:24 大字

1月8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2019年12月31日,中共陕西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对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做出全面部署,明确到2035年,基本实现食品安全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记者 杜丽芳 通讯员 张伟峰 王宝玉

《措施》紧紧围绕加强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从总的要求、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和加强组织领导等11个方面,明确提出50条工作措施,并且制订任务分解表,将48项具体任务分解到责任单位。

《措施》提出,到2020年,初步建立基于风险分析和全供应链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全省食品生产企业基本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全省包装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追溯“二维码”标识加贴率达100%。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安全风险基本得到控制,公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显著提升,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基本相适应。到2035年,基本实现食品安全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产地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主要源头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经济利益驱动型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明显减少。从农田到餐桌全产业链风险预防体系与监管体系运行有效,食品安全状况实现根本好转,人民群众吃得健康、吃得放心。

《措施》要求,要建立最严谨的标准,加大食品地方品牌建设力度,加快陕西省地方特色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工作,建立企业标准备案公开承诺和事前公示制度。加大食品安全标准的解释、宣传贯彻和培训力度,推动标准实施落地。要实施最严格的监管,严把产地环境安全关,实施耕地土壤环境治理保护重大工程,开展重点地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土壤风险排查和整治,严把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关和产地准出关和粮食收储质量安全关。严把食品加工质量安全关、流通销售质量安全关和餐饮服务质量安全关,持续推进实施食品风险等级评定工作,加强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监管,加强食品经营企业重点项目检查和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管,强化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所有提供网上订餐服务的餐饮单位必须有实体店经营资格。要实行最严厉的处罚,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开展打击食品领域犯罪专项行动,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强化信用联合惩戒。要坚持最严肃的问责,明确各级政府食品安全监管事权,压实各相关部门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行业管理责任。依照监管事权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严格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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