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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设施占社区总建筑面积比不得少于10%

各界导报 2020-01-08 03:02 大字

□记者张宝勤

“推动城市社区商业发展事关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各级地方政府商务职能部门应完善政策体系,创新管理机制,形成自上而下齐抓共建共管的态势。”1月2日,省政协委员、省商务厅副厅长郭绍敏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善

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商务部印发了《关于加快城乡便民消费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优化流通设施空间布局,大力发展便利店、社区菜店等社区商业,促进社区生活服务集聚式发展,鼓励建设社区生活综合服务中心。

从2012年开始,省商务厅在全省10个地级城市开展社区蔬菜流通网络建设项目。截至2017年,全省共新建和改造提升社区蔬菜流通网络建设项目约800个,初步解决了陕西省部分社区居民日常消费“买难和买贵”的问题,吸引近5亿元社会资金投入社区便民项目,新增就业人数达3万人。从2018年开始,省商务厅在宝鸡、延安和韩城等3个城市实施了城市社区商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试点。

“陕西省在推动城市社区商业发展、促进居民便利消费方面做了很多努力,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对城市社区商业发展认识和重视不够、服务体系需要完善、管理体制亟待创新等问题。”在《关于完善政策体系,创新管理机制推动城市社区商业发展的建议》的提案中,郭绍敏建议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和切实推进城市社区商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完善制度和政策短板,创新各项治理机制。

郭绍敏表示,应加强行业主管部门和中介机构的协调联动,建立多部门协调机制,开辟服务专线和绿色通道。“建议省市场监管局、药监局、烟草专卖局加强对社区商业的调研,认真研究城市社区商业发展中存在的管理问题,形成快速解决实际问题的有效机制。”

省商务厅收到提案后认为,从近年来陕西省实施的一系列城市社区商业建设项目看,虽然吸引了社区资本投入近5.5亿元,解决了部分城市社区居民“买菜难、买菜贵”和农民“卖菜难、效益低”等问题,但实施项目存活率低的问题还较普遍,全省地级以上城市发展不平衡和相关职能部门合力不够的问题还较突出,需要省、市、区、街道办各级地方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与承办企业齐心协力来解决。

记者了解到,根据郭绍敏委员建议,陕西省各级地方政府商务部门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把贯彻落实“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10%”的规定,作为抓社区商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积极发现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以营造更加有利于城市社区商业健康发展的环境。二是在扶持政策制定上,拟采取政府回购或政府长期给予一定额度房租补贴等方式,保证扶持项目长期固定和低成本,以提高参与热情,保证经营的可持续性。三是引导实施企业在提供生鲜蔬菜、水果、肉类经营和便民服务等必备经营品种的基础上,鼓励跨区域、跨行业发展,更好地满足城市居民个性化消费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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