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高中信息技术 科目报考办法出台
本报讯(记者张潇)1月6日记者从省招办获悉,《关于做好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日前印发,明确了具体报考方法。
信息技术科目考试是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组成部分,其成绩是高校录取的重要参考。
报考对象,是具有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的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在其学籍所在中学报考。往届生以及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县(区)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指定的地点报考。报名时间由各县(区)或中学自行确定。考试:等第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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