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慢性病患者可凭第一次留存的处方购买药品
本报讯(王江黎)近日,陕西省药监局出台《关于促进药品流通行业快速发展的意见》,围绕药品经营审批机制、变更流程、兼并重组、仓储资源有效整合、零售企业连锁化发展等九个方面,推行九条利企便民创新举措,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
根据《意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实行统一品牌标志管理、统一药品质量管理、统一采购管理、统一配送管理、统一财务管理、统一网络信息管理、统一服务质量管理(简称“七统一”),实行“七统一”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和药品行业协会可搭建联通医院系统、医生、云药房平台、社区药店、配送系统等平台,实施远程处方、远程咨询服务,方便患者自主选择购药方式。
《意见》还推出了一系列便民举措。对需要长期使用固定药物控制和治疗的慢性病处方药的销售,零售药店建立患者档案,患者可凭第一次留存的处方购买药品,满足消费者用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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