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 今日陕西> 正文

老人参加健康讲座 被忽悠购买“三无”产品

三秦都市报 2019-12-01 01:01 大字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遭受被“忽悠”买保健品之痛,花空积蓄、可能因食用不合格产品影响身体健康不说,还有些商家收了钱就人去楼空,导致老人维权困难重重。近日,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老年人因盲目购买不合格保健品引发的纠纷案件。

2017年5月,年近七旬的原告甘某受被告陕西某商贸公司员工多次邀请,参加了该公司举办的居家养老讲座。被告公司在讲座中介绍,原告交2360元入会费成为公司VIP会员后,每两个月可返还入会费300元,直至将2360元入会费全部返还为止,另外每月还可领取两种“礼品”。甘某听信被告的宣传,遂交2360元入会费成为该公司的“VIP会员”。

此后,甘某在第二个月领取了300元现金,每个月还领到挂面、鸡蛋等。后甘某继续参加被告公司的健康讲座,并花费990元在被告处购买了食用一个疗程的“蜂胶”,用来治疗“三高”。但是将东西拿回家后,甘某才发现,被告销售的“蜂胶”没有保健品标识及批准文号,防伪码也查询不到。这时,被告也不再向原告返还入会费了。甘某这才发现上当受骗,便多次找被告要求退款,但被告推诿不予退还。甘某遂将该公司诉至未央法院,要求退还剩余会员费2060元及“蜂胶”款990元。

主审法官王蔚收到案件后,及时通知被告陕西某商贸公司前来处理,但却无法取得联系。后经查询发现,该公司已于2019年5月10日办理了注销手续。根据法律规定,注销公司应当经过合法的清算程序,并告知债权人主张债权,否则公司注销后,其债权债务应当由公司股东承担。因该公司系简易注销,并未经过清算,于是她将该情况告知甘某,裁定驳回了原告起诉,并告知甘某因被告公司注销,主体资格不存在,应当另行起诉该公司的股东,由股东对公司注销前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甘某领取裁定后,决定另行起诉公司股东。

针对此案,办案法官提醒广大老年人,适当购买保健品无可厚非,但是应当到证照齐全的正规场所,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购买前最好能对产品有一定的了解,以避免上当受骗,遭受不必要的损失。本案中的甘某盲目参加所谓的健康知识讲座、专家报告会等,成为被告公司“VIP”会员,殊不知,所谓的这些讲座、报告会正是对老年人洗脑的开始,再加上免费发放礼品、免费吃饭、免费旅游等诱饵,很多老年人认为闲着也是闲着,不要白不要、不吃白不吃、不游白不游,从此一步步陷入购买“保健品”的陷阱。

本报记者张晴悦

新闻推荐

比亚迪全新秦的冠军之路

本报启动“2019陕西汽车行业总评榜”后,得到了广大汽车厂家和汽车相关产业的积极响应。尤其得到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陕西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陕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