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宏德 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
作为省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张宏德始终将公益诉讼工作纳入党和国家大局中进行谋篇布局推动工作,先后针对秦岭违建乱采等部署开展了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专项监督活动;针对黄河生态环境损害部署开展了“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监督活动;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联合山西、河南省检察院部署开展助力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督活动;聚焦网络食品违规经营、校园周边食品违规经营等,部署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结合陕西省发展特点和地域特色,开展了陕北油煤田污染和退耕还林、关中大气污染、非法采砂以及违法建设、陕南秦岭生态环境和水源地保护专项监督活动;为捍卫英烈尊严、弘扬英雄精神,部署开展英烈纪念设施保护专项监督活动。陕西检察公益诉讼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中,提供了“检察方案”。2016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015件,发出检察建议11151件,提起诉讼30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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