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明年高考15日起网上报名 随迁子女可在陕参加高考
省招办11月6日公布了2020年陕西省高考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明确明年高考网上报名时间为今年的11月15日至21日,11月25日前,对高考报考信息进行确认。5类考生不得参加高考报名。
户籍在陕考生这样报名参加高考
省招生办明确,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即截至高考当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即从第一学年开始,在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注册学籍并连续就读3年,按规定完成学业并可获得陕西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户籍应在陕且满3年。同时明确,对户籍在陕但不满足以上户籍、学籍条件者要求: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同等学力人员报名参加高考的,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在陕西,且本人初次户籍登记在陕西。报名前本人写出同等学力书面说明,户籍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意见后,由户籍所在县(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其报名申请。
随外出务工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外省就读,不符合就读省份高考报名条件,且本人初次户籍登记在陕西、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陕西的报考者,持相关人员户籍、就读省份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等材料,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参加高考。本人随其父亲或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调动)正常迁转户籍至陕西省,并将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转入陕西省,可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
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学籍在陕满3年但户籍在陕不满3年者,如户籍迁入陕西省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持有陕西省居住证,且持证期间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若持有陕西省居住证时间与取得陕西户籍时间连续,且两项时间相加满3年,可申请在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参加高考。
符合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陕参加高考
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简称“随迁子女”)在陕报考,按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执行。
不符合陕西省高考报名条件的外省户籍报考者,必须及时返回户籍所在省(市、区)参加高考报名。
5类考生不得在陕西参加高考报名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5类考生禁止在陕参加高考报名。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上网报名
陕西省要求,所有拟参加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者(包括各种免试入学考生、拟参加各种特殊或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等)必须在11月15日至21日的规定时间内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完成网上报名程序,逾期未报名者责任自负。本人户籍在陕的报考者到户籍所在县(区)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区)招办负责;随迁子女到学籍所在县(区)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县(区)有关部门负责。所有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之前已经被有关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统一考试。
报名前报考者本人必须到县(区)招办指定的地点采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并现场采集照片信息,领取报名号和密码。网上报名时,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查验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刑法修正案(九)》有关条款,同意履行诚信承诺后输入报名信息。
高考报名分5个类别网上缴纳报考费110元
报考科类分为文史、艺术(文)、理工、艺术(理)、体育5个类别。报考者只能选报其中一类,报名后不得更改。
文史、艺术(文)类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文)、文科综合和外语;理工、艺术(理)、体育类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理)、理科综合和外语。外语科目包括听力考试和笔试。
填报志愿时,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在提前录取批次只能填报艺术类、体育类志愿,不得兼报其他科类志愿;其余批次艺术(文)类考生可以填报文史类志愿,艺术(理)类、体育类考生可以填报理工类志愿。文史类、理工类考生不得兼报其他科类志愿。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报考者须缴纳报名考试费110元。报考费通过网上银行缴纳,缴费成功后方可办理确认等报名后续环节手续。网上缴费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至21日。
高考报考信息需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2019年11月25日前,对高考报考信息进行确认。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考生本人须对填写的个人信息负责。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代替考生填写应由考生本人填写的信息,不得强制考生选择报考科类、强制考生统一填写某一与本人实际不符的个人信息。报名结束后,各县(区)招办要打印出考生报名信息校验单,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对考生确认过程中提出的应予更正的信息错误,县(区)招办将及时更正。
陕西省将严查使用假户籍、假学籍违规报名,坚决防范和打击“高考移民”加大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将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本报记者张彦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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