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专栏 赫连勃勃长什么样子? 高建群
高建群专栏
高建群,国家一级作家、陕西省文联副主席、陕西省作家协会副主席,被誉为浪漫派文学“最后的骑士”。著有长篇小说《最后一个匈奴》《大平原》《大刈镰》等。他的《最后一个匈奴》与陈忠实的《白鹿原》、贾平凹的《废都》等陕西作家的作品引发了“陕军东征”现象,震动中国文坛。
赫连勃勃其实是一个美男子。在我的想象中,他身材高大,身板笔直,天庭饱满。他的肤色应当很白,像羊奶的奶白色。他的眼睛是吕布式的丹凤眼,双眼皮甚至三眼皮。那脸上有一种很柔的光,柔若妩媚女性,且散发着富贵气……
匈奴民族退出历史舞台前的天鹅最后一唱,建立大夏国帝都统万城的赫连勃勃,作为一代枭雄形象,大恶之花形象,似乎已经在中国史书上定格。我在写作《统万城》的时候,书中插了十二幅图。我在为赫连勃勃造型时,参考了一些当地文史资料,将他描绘成一个头戴盔帽、身披锁子甲、阔脸庞、圆睁豹眼、胡须杂生的草原来客形象。说到胡子,这里啰嗦两句。“胡人”是农耕民族对那些草原来客的泛称或统称。“瞧呀!长城线外来了一群骑在马上的,面目不清,长着串脸胡的人!他们从哪里来?不知道!他们姓甚名谁?不知道!”于是大家懒得动脑子,于是大家将所有的游牧人叫做“胡人”!
赫连勃勃其实是一个美男子。这是自诩为出塞美人王昭君的直系后裔。身家出世是匈奴人与鲜卑人婚配所生的匈奴铁弗部的后裔。他的父亲是朔方王刘卫辰。在我的想象中,他身材高大,达到八尺往上(史书上说八尺二寸),身板笔直,天庭饱满。他的肤色应当很白,像羊奶的奶白色。他的眼睛不是张飞式的金刚怒目的豹眼,而是吕布式的丹凤眼,双眼皮甚至三眼皮。那脸上有一种很柔的光,柔若妩媚女性,且散发着富贵气。长腮帮,应当在最初见后秦皇帝姚兴时,腮边,脸唇上有些淡淡的胡须。
我之所以这样推断,从而舍弃自己写《统万城》书时的想法,是因为参考了两个见过赫连勃勃的人的话语,赫连勃勃惊人的面貌,以及谈吐举止带给他们的影响。换言之,这是他们同时代人眼中的赫连形象。这两个人可都是国君,一言九鼎的人哪!
一个是后秦皇帝姚兴。公元四〇一年的一天,长安城发生了两件大事,有两位高人,一位自西方而来,名叫鸠摩罗什,历九九八十一难,耗时近二十年,自龟兹国抵达长安城。一位自北方而来,是朔方王的儿子,满门被灭于榆林地面代来城,于是取道自大河套地面,亡命投奔姚兴的赫连勃勃。姚兴在南城门楼子上设宴(那时长安城的南门是明德门),先见鸠摩罗什高僧。这位西域第一高僧仪态万方、玉树临风,令姚惊叹不已,遂拜他为国师,安置在皇家寺院草堂寺。
再见赫连勃勃,他大约又用了“仪态非凡、一表人才”这两个词。用完后觉得兴犹未尽,又说了“惊为天人耶!吾不如耶!”这几个字,遂拜赫连勃勃为安远大将军,镇守大河套。姚兴的弟弟提醒姚兴说:“这人有大志,绝非蓬间之雀,恐怕将来夺你天下者,会是这人!”谁知姚兴听了,恼道:“我为这人而着迷,我愿意与他共享天下!”
是什么样的人格魅力,令姚兴的眼目被遮住了呢?我们只知道的是,赫连勃勃确实是一位极美的美男子。而类似这种美男子的特征,我们今天在很多陕北男人身上都能看到:高大、俊美,脸上线条分明,贵族感。我在写这段文字时,想到许多的陕北朋友。
另一个为赫连勃勃仪容风姿所倾倒的是南宋开国皇帝刘裕刘寄奴。刘裕作为东晋大将,在灭掉后秦姚兴的继任者姚弘,占据长安城以后,曾想率领大军,顺势再灭了草原帝国大夏,后来他来到统万城,见到赫连勃勃后,想法变了。见到如此俊美非凡、风华绝代的男子,他不忍心与他发生战争。刘裕大约也脱口而出,说了“惊为天人,吾不如耶”这句话。而勃勃也竭力逢迎,指着正在修筑的统万城的南门说,这门将来叫朝宋门,臣勃勃愿意日日清晨,太阳初升之际,面南而拜,永不反宋。而后来刘裕离开时,赫连勃勃单腿跪下,充当垫脚石,令刘裕将军踏着他的脊背上马。这样,刘裕彻底打消了灭掉大夏国的念头,回去结束东晋,建他的宋国去了。
史书并不是完全不可信的。史书上说,暴戾的赫连勃勃,修筑统万城时死了十万民佚。这些民佚死后便被顺便打进城墙里了。现在,专家们已经挖掘统万城遗址许多年了,还没有在城墙里见到一块人的骨头。有一点零散的马的骨头、牛的骨头、羊的骨头,经测定,那是人们在食用后的废弃物。
赫连勃勃后来兵发两路,占领长安城。而后,在白鹿原(当时叫灞上)称帝。有一个三朝京兆尹,为这登基大典大唱颂诗。这颂诗大约有些肉麻,叫勃勃恼了。赫连勃勃叫人,将这京兆尹四肢捆了,装进一个麻袋里,再扎紧口儿,扔到滚滚灞河里去了。他在解释杀死这位京兆尹的原因时说,文人的口,你不敢信。如今我是胜利者,那么,他们把天下最好听的话说给我听。如果我是失败者的话,他们会把天下所有的脏水都泼给我。
这京兆尹叫韦祖恩,是长安老户。史书上言之凿凿,说到这事。而如今在灞上,有五个以赫连为姓的村庄。三个在蓝田,两个在长安。我问村人,你们是统万城被破以后,逃亡到这里的吗?他们说不是,人主灞上称帝以后,长安城毕竟是大地方,他们不愿意跟他回去,于是就在这里安顿下身子。算起来,这已经是一千六百年前的事情了。
赫连勃勃将长安城定为陪都,叫南京、南台。将他的统万城叫北京、北台。在登基仪式结束后,令儿子赫连昌守城,他就自个儿回陕北去了。
他是骑一匹黑走马离开的。那个骑一匹黑走马的草原来客形象,就这样永远地定格在历史空间里了。他告别时候潇洒地一挥手,说了八个字,“琴书卒岁,归老北方”,意思是说:抚着琴翻着书我打发着岁月,在北方故乡的怀抱里一天天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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