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年底前取消21处高速省界收费站 通行费如何调整 本月下旬开听证会
本报讯(记者张维)11月下旬,省发改委拟在西安市召开陕西省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调整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听证会,就拟定调整方案征求经营者、消费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意味着陕西省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再升级。
今年6月,省政府印发《陕西省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确保2019年底前取消全省高速公路21处省界收费站,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快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推广应用。按照“优化服务、取消储值、免费安装、优惠缴费、快捷通行”的要求,制定陕西省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
此次听证会根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以及《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20年1月1日起,陕西省行政区域内收费公路统一执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统一按车(轴)型收费,重新核定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实施。
为做好新旧标准衔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11月下旬,省发改委拟在西安市召开陕西省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调整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听证会。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共27名,其中,消费者13名,经营者4名,其他利益相关方4名,相关领域专家、学者2名,省人大代表1名,省政协委员1名,省消费者委员会人员1名,政府有关部门人员1名。同时,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员5名。
根据听证会参加人员的产生方式,消费者参加人通过自愿报名,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经营者由省发改委委托省交通部门推荐产生,其他利益相关方由省发改委委托有关部门或相关行业组织推荐产生。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社会组织、利益相关方及政府有关部门等参加人,分别由相关单位、组织或者所在单位推荐后由省发改委聘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由省发改委聘请。旁听人员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产生,报名人数超过规定人数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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