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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明年起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 统一按车(轴)型收费11月下旬召开听证会

西北信息报 2019-10-23 01:35 大字

2020年1月1日起,陕西省行政区域内收费公路将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统一按车(轴)型收费。10月21日记者从陕西省发改委获悉,11月下旬该省将召开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调整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听证会,重新核定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10月22日起,凡有意成为消费者参加人或者旁听人员的可通过相关途径进行报名。

根据国务院和陕西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以及《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93号)要求,从2020年1月1日起,该省行政区域内收费公路统一执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统一按车(轴)型收费,重新核定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报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实施。为做好新旧标准衔接工作,该省发改委拟于2019年11月下旬在西安市召开“陕西省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调整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听证会”,就拟定调整方案征求经营者、消费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此次听证会参加人共27名。其中,消费者13名,经营者4名,其他利益相关方4名,相关领域专家、学者2名,陕西省人大代表1名,陕西省政协委员1名,陕西省消费者委员会人员1名,政府有关部门人员1名。听证会设5个旁听席。其中,消费者参加人通过自愿报名,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报名条件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对听证事项相关政策有一定的了解,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职业等)。

凡有意成为消费者参加人或者旁听人员可在10月22日-31日按照下列两种途径报名:1.邮寄报名,采取邮寄方式报名的,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听证会报名资料”,并将报名表格及居民身份证的复印件用挂号信或特快专递EMS邮寄至:西安市新城区新城广场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处,邮编:710006(以报名截止前收到邮寄资料为准)。2.电子邮箱报名,采取电子邮箱报名的,请将报名表格及居民身份证的扫描件一并发送电子邮件至:shanxijiage@163.com。咨询电话:029-6391364463913612王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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