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案件烂熟于心,才有底气担起责任 记陕西高院刑二庭副庭长、一等功荣立者王海峰
本报记者刘鸯
“刑事审判工作者的重要职责就是惩恶扬善、为社会营造安定和谐的法治环境,尽管面对的大多是严重刑事犯罪,但每办结一起案件,我们都会回馈给社会更多的正能量。”说到审判业务,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王海峰的言语中流露出坚毅和自信。
“二审不是走形式”
“二审不是走形式,是对案件进行更严格的审查。”18年兢兢业业从事刑事审判工作,王海峰对自己的工作有着切身体会。发生在延安市太和山道观的一起投毒杀人案社会反响强烈,被告人范某经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后被宣告无罪,检察机关提出抗诉,受害人家属亦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一定要把事实证据砸实,把案子办成铁案!”王海峰是二审案件主审法官,他默默告诫自己。面对毒源不清、投毒时间供述不一、鉴定报告得出否定性结论等关键性问题,王海峰往返于西安、延安两地,数次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与被害人家属座谈,重回案发现场,再现作案经过……
“这绝不是一起简单的投毒杀人案。”为了此案,他写了长达数万字的审查报告,最后,案件经过二审审理,2015年8月,陕西高院终审裁定,范某被宣告无罪。
“案子虽然审结了,但真凶到底在哪里?”几年过去了,在王海峰内心这仍是一起悬而未决的案件。直到2018年8月,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传来消息,当年投毒案的真凶终于落网,事实证明当年两级法院坚持宣告无罪的结论是正确的。
作为该案的主审法官,王海峰忠诚敬业、严格审判,杜绝冤假错案,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为此,陕西高院为其荣记个人一等功。
“刑事法官更要有担当”
从在基层法院工作,到2001年进入陕西高院刑二庭工作至今,从书记员一直到副庭长的岗位,王海峰有一个始终不变的认识:刑事审判工作除了坚守证据裁判原则,更要保证排除一切合理怀疑,得出唯一性结论。他说,为防范和纠正冤假错案,刑事审判工作全面贯彻疑罪从无原则。
“刑事审判责任重大,一定要有担当精神,对案件做到烂熟于心,才有底气担起责任。”对此,王海峰有着自己的体会:“压力大的时候一连几天都睡不着,晚上躺在床上脑子里也会一遍一遍地过滤案情,反复思考。”
刑事审判如履薄冰,审理每一起案件都是对法官综合素养和能力的全方位检验,特别是审理那些社会危害性大、社会关注度高的刑事案件。“法律原则不容更改,但是在法律之外,要让处于弱势的被害人及其家属感受到人文关怀。”在王海峰看来,化解案件矛盾,平衡法与情之间的天平是作为法官必备的素质,归根结底,司法是为了人民。
近5年来,王海峰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80余件,无一上访缠诉,其主审的数十起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均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最终目标是惩恶扬善”
王海峰是一位理论型、学者型、专家型法官。“在一起工作时,能感受到他独到的办案技巧和法理分析。每出台新规定、遇见新类型案件,他总能掌握基本要义和法律精髓。”法官助理席倩文如是说。
除了刑事审判工作外,王海峰还要做好对基层法院的案件指导工作,以及审判实践的调研和总结。2012年,针对经济类刑事犯罪,王海峰带领专业审判团队开展调研,征求了公安、检察、律师等多方意见,并参照了其他地区经验,总结出了符合陕西经济状况、体系科学的量刑标准。由他起草的《陕西省经济类刑事犯罪数额情节标准》经审委会通过,下发全省法院参照执行至今。
刑二庭法官助理刘建立自2008年做书记员时就跟着王海峰。“他在办案过程中总能把握住案件的关键点,办案子非常认真、负责。”刘建立如是说。
对王海峰而言,加班加点也是常事。今年“五一”小长假,原本他和家人说好一起出行游玩,却恰逢节后全省职务犯罪培训班要开班。为了完成培训工作,王海峰放弃休假,加班制作课件。而像这样普通的家庭出行计划,经常会随着他一次次的加班被搁浅。他工作繁忙,照顾孩子的学习生活全靠妻子一人。家人对王海峰的默默支持,已成为他最大的工作动力。
为什么如此投入?王海峰告诉记者:“刑事审判工作虽然略显冰冷和单一,但最终目标是惩恶扬善、伸张正义。每当一起案件圆满结案,被告人服判息诉,受害人及家属得到安慰时,就会觉得所有的艰辛和付出很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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