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748万人
本报讯(常锋)新中国成立70年来,陕西顺应国家发展潮流,立足本省经济社会实际,努力建设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全覆盖。2012年,陕西省实现城镇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建立起规范的养老保险基金全省统筹统支、省级统一拨付使用的省级统筹制度,保障了基金安全和养老金足额按时发放;失业、工伤等制度内容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逐步完备。
社会保障人群实现全覆盖。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动各项社会保障的覆盖人数大幅增加,实现了从城镇到农村,从城镇职工到城乡居民全覆盖的历史性转变。截至2019年6月底,全省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2748万人、404万人、551万人。
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新中国成立之初,陕西经济基础薄弱,参保职工的社保待遇整体偏低。随着陕西省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保障待遇水平也不断提升。从2005年开始,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每年上调,经过15年连调后月人均已达2853元,比新中国成立之初增长了38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无到有、持续提高,从最初的月人均55元增长到139元;失业、工伤保险待遇稳步提高,失业保险最低标准已达每月1440元,工伤保险标准一级至四级伤残津贴最低达每月3257.25元。
社保服务顺应新要求。随着各项保险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参保人数不断增加,人民群众享有的公共服务越来越多、越来越优。省、市、县、乡镇四级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和服务网络基本形成。“互联网+人社”行动计划全面实施,信息化建设使全省参保群众享受到越来越便利的社保服务。社会保障卡应用范围不断拓展,全省持卡人数达274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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