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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于担当扫黑恶 法槌重击安民心 陕西法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纪实

三秦都市报 2019-10-09 02:20 大字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全省各级法院围绕“发挥审判核心职能,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延伸司法成果,营造安定社会环境”的总体工作思路,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以一颗为民心、一杆公平秤守护着老百姓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

认真履行责任依法从严打击

一年多来,全省各级法院自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及时成立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省各中级和基层法院院长、分管副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占全部案件数的21.92%。

全省各级法院坚持依法从严方针,严厉惩治黑恶势力犯罪,形成扫黑除恶高压态势。据了解,2018年1月23日至2019年9月20日,全省法院共受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313件2352人。

紧盯阶段目标坚决“打伞缴财”

前不久,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探索推行的刑事审判“最后一问”机制,在一起运输毒品案件庭审中发现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并移交,公安机关据此查证以宋斌为首的黑恶势力已实施多起犯罪活动。

以“打伞破网”“缴财断血”为主攻方向,省高院组织全省法院系统认真摸排近5年未结刑事案件以及近3年已结民商事案件,并对近3年缓刑、假释、在逃、另案处理人员逐案摸排,开设举报信箱和“12368”举报专线,深入排查黑恶势力犯罪及“保护伞”线索。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法院依法判处财产刑135案681人,分别占已结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数和被告人数的62.21%、49.82%,累计判处罚金、没收个人财产、追缴赃款赃物6433.38万元。

强化“铁案”意识确保案件质量

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不断深入,一批涉黑涉恶案件进入审判环节。针对涉黑涉恶案件事实多、罪名多、人数多、难点多等特点,全省法院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依法审结了朱群羊等27人、王过渡等18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向全社会展示了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人民群众拍手称快。

为确保案件质量,省高院牵头制定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基本证据标准》《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基本证据标准》和《恶势力刑事案件基本证据指引》,进一步统一公检法证据标准;制定了《关于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适用<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的意见》,确保对黑恶势力从严打击。

延伸审判职能促进综合治理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全省法院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深入推动专项斗争与社会综合治理深度融合。

省高院及各中级人民法院均设置黑恶势力案件专业合议庭,全面提升案件审理水平。省高院还建立了三级法院工作台账和信息报送制度,实现逐案登记、跟踪、上报,定期清查审理进度,督促审限内结案。全省法院依托庭审直播网、裁判文书公开网等平台开展以案说法,把案件审理过程变为全面普法过程。

本报记者马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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