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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稀老人义务为群众放电影42年 “我要做一辈子的好事”

西安日报 2019-09-08 02:48 大字

■首席记者张端

如果人生是一部电影,在这部长达四十余年的时光里:一辆三轮车,一台放映机,还有一位既平凡又让人感动的老人。这部电影名叫《石志光》。

71岁的石志光是一位普通的回族老人,42年间,他的足迹遍布陕西省107个市、区、县,驻陕20多家部队和军队院校以及大专院校、中小学校、工矿、社区和乡镇,为广大官兵和各族群众免费放映红色电影4000余场,用坏了9台放映机,观众超过百万人次。他没有收过别人一分钱,没有吃过别人一顿饭,没有拿过别人一件礼品,他说:“我就是爱这个,我要做一辈子的好事。”

关中大地上移动的放映机

“一个带轮轮的铁匣子,咋能出来画面?”小时候,这曾是困扰石志光多年的问题。他好奇心极强,10岁那年电影队进村演出,他跟在后面跑,问各种问题。坐在洒金桥新寺巷简陋的房子里,石志光告诉记者:“我从小就喜欢电影,那时候看了很多电影。后来我被录取到延安民众剧团,其中有一个延安地区电影放映队。当时我一看到放映机,就被吸引住了,在那里向别人学习放映技术。那时候,全国人民都在学雷锋,我还参与演出了一个角色,这个角色就是雷锋。从那以后,我对雷锋精神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42年前的1977年,石志光将积攒了17年、原计划用于办婚礼的800元积蓄悉数拿出,从西安造纸厂买来一部退下的二手胶片机,从此开启了他的义务放映生涯。

那时的800元,对于月工资十几块钱的石志光来说是一笔巨款,家人、同事不能理解,婚期延后。可石志光觉得捡到了宝贝:“那个退下的二手胶片机价值一万多呢,我800块就买来了!”买来的退役电影机已经无法使用,石志光就想尽办法,东拼西凑换了灯泡、皮带等内部零件,终于使这台老机器又一次运转起来。

为了考验老机器的性能,石志光开始在自家周围的大街小巷为邻居们试映。街道的墙上,邻居的门与门之间,随时可以挂起银幕。石志光的电影,成为西安洒金桥附近很多人成长过程中最温暖的记忆。

第一次正式放电影的情景,石志光至今仍记忆犹新。“那是1979年的一个傍晚,我用自行车驮着放映设备和租来的电影拷贝,走进了西仓部队的营区。为了让战士和街坊邻里都能观看,我专程带来两个音响,一个面朝军营,一个面朝街巷,并把银幕搭建在部队的大门口,稳妥地将机子架好。”当光影划破夜空,电影《雷锋》的画面呈现在官兵和群众眼前时,全场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

这次经历给石志光带来了巨大的动力与信心,他认定要将免费放电影的路进行到底。42年来,他自己掏钱购买电影放映机、租赁电影片,免费为部队官兵和群众放映电影。先后更换购买了9套电影机,走遍了全省107个市、区、县和驻陕20多家部队和大专院校、中小学校、社区、乡镇,行程10万多公里,可绕地球走两圈。“我从小就爱电影,我收获的不是金钱,而是内心的满足。我理解的‘为人民服务’就是给大家帮助,让大家高兴。”

如今,这位七旬老人,依旧坚持每周出去放几场电影。他曾一次为数千群众放映过电影,也多次为七八个消防官兵放映过专场。多少个除夕夜,他不是陪着家人,而是陪着官兵们一起联欢座谈,一起迎接新年,直到新年的钟声敲过后才回家。

没有任何补助的幸福

“不收一分钱,不吃一顿饭。”打从第一次为部队放电影开始,石志光就给自己立了这个规矩。42年来,坚持自费购买机器、自费租片为部队、群众放电影,从未破过例。

租片没钱,公休日他拿条大绳,到城郊给菜农拉车,一趟挣一两块钱;生活拮据,他到火车西站扛包,一天也能挣一二十块钱;生活费紧张,他们全家一个月不吃肉,少买菜,一个钱掰成两半花。

然而石志光义务放映电影的事情,也并非一帆风顺。

开始买设备,家里很不支持,社会上也有很多人误解。到工厂和企业单位义务放映时,人们认为他从中谋利。“他义务给部队、给单位放电影,可能吗?一个部队给他三五千的,他跑过多少部队,把钱挣美了!”“都啥年代了,还有义务服务学雷锋的?除非他脑子有毛病!”面对各种误解、传言,石志光说:“说我啥都行,可阻止我做好事办不到!”

还没退休时,为了有更多的时间为群众放电影,凌晨四五点,城市还在睡梦中,他就骑车一个小时赶到厂里。他光着膀子,趴在地上擦掉澡堂多年沉积的黄垢,自己掏钱买来梳子、化妆品和打气筒,免费为职工服务。以往锅炉每天烧两次开水,石志光一天烧4次。节假日他从不休息,一天工作十七八个小时,3次昏倒在工作岗位上,为群众放电影攒假100多天。

有一次挂幕布时,他不慎从六七米的高处跌落,衣服、脸上、身上都划满了口子。几个工人看到后说:“老人家,钱是挣不完的,以后再出来你就雇上几个人帮忙呗。”任凭石志光怎么解释,这些人就是不相信。

后来,这几个工人了解到石志光是义务放电影,深受感动,还在当天撤场的时候赶来帮忙。石志光说:“那种被理解之后的幸福感,是我永远的财富。不求回报是我一生的快乐,谁让我爱这个呢!”

这位一辈子没经商、没存款的普通老工人,没有靠外界任何补助,42年坚持义务放映,这其中的花费均来自老人微薄的工资和兼职打工的收入。他告诉记者:“电影放映技术更新换代很快,成本也在增加。除了更新放映设备,还要租电影拷贝。一些老电影的拷贝最便宜也要100多元一部,大部分都在300元左右。新片子更贵,得好几千元。”为了坚持将义务放映进行下去,除了省吃俭用外,石志光干过搬运工、洗碗工,卖过报纸、蹬过三轮,他尽可能地利用一切业余时间出去赚钱,来实践这个炙热的梦想。时至今日,石志光依旧乐此不疲。

“我更懂得感恩社会”

从不到30岁开始义务放电影至今,石志光从意气风发的年轻人慢慢成为古稀老人,但他和自己的偶像雷锋一样,热心公益、服务社会的积极性从未消退。

除了为群众义务放映影片,石志光还专门设计制作了一系列以精神文明、道德文明、关心青少年下一代、消防安全知识、交通安全知识和环境保护等为主题的影片、专题教育片和PPT进行播放。他放映过的《忠诚与背叛》《飞越老人院》《横山号》《杨善洲》《孝行天下》《老百姓是天》《高血压防治》《酗酒的危害》《让生命远离火灾》《周恩来的四个昼夜》《焦裕禄》《复兴之路》等影片,深受群众喜爱。

在石志光简陋的家里,墙上挂满了群众给他送来的奖牌和锦旗,一块经过特殊装帧的字幅格外醒目:“一个人做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石志光告诉我们,每当他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就坐下来仔细品味一下这句话,正是这句话成了他为人民群众做好事的精神动力。

石志光每年义务放映优秀影片达200余部。在各类社会活动中,他都会带着自己的调音台和大型音响设备积极到场参与,风雨无阻,从不缺席。近年来,他积极带头参与参加学雷锋献爱心、文明水滴、道德讲堂、关爱下一代爱心工作等公益活动。先后巡回为部队官兵、陕西高校、中小学校和地方群众作报告近百场。孩子们看到带着放映机的石志光,总会亲切地喊他:“石大爷”。

他用自己的行动带给这个社会的是一种感染、一种启发、一种爱心的展示、一个美丽的中国梦。瞬间的惊天动地,一时的轰轰烈烈是伟大的,作为一个71岁的老年人,石志光把一个世纪的三分之一时间做有利于社会的善事、公益事,持之以恒,分文不要,不求回报,坚持不懈,又何尝不是一种伟大?

近些年,石志光先后荣获“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全国热心消防公益事业先进个人”“陕西省学雷锋先进个人”“西安市优秀共产党员”“西安市文明市民标兵”“陕西省时代先锋”“西安市十大道德模范”“中国石化劳动模范”“陕西省拥军优属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就在不久前,71岁的石志光荣获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在荣誉面前,石志光说:“我更懂得感恩社会。历经风雨的岁月,让我养成了积极乐观、坚韧顽强的人生态度。我始终坚持心灵的洁白,清风正气、对党忠诚、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现在,经常有人问他,如今电视和网络这么普及,人们文化生活这么丰富,还有人来看这种老式的放映电影吗?这时候,他总是坚定地说:“随着物质生活的提高,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会越来越大,电影不会没人看,还是有很多人喜欢露天电影,只要群众需要,我就一定会一直放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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