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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六部门合力确保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

西北信息报 2019-09-04 00:41 大字

本报讯(记者庞玲玲 陈超)近日,陕西省卫生健康委、陕西省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陕西省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突出问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县医院能力建设、“县乡一体、乡村一体”机制建设、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以及贫困地区疾病综合防治等方面深入推进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确保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

 采取“组团式”帮扶 加强县医院能力建设

《方案》明确,将符合条件的贫困县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纳入全民健康保障工程支持范围。组织省内省际三级医院加大对贫困县县级医院的帮扶力度,签订帮扶协议、明确帮扶目标、任务和考核指标。

采取“组团式”帮扶方式,每年向被帮扶医院派驻至少5名(中医医院可派驻3名)管理和技术人员(中级以上)进行驻点帮扶,每批人员连续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帮助贫困县医院提升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的常见病、多发病和部分急危重症的诊疗能力。依托部分省属三级医院建立陕西省远程医疗云中心,实现贫困县县级医院远程医疗全覆盖,并逐步向镇村延伸。通过开展远程会诊、查房、示教及继续教育等形式,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加强“县乡一体、乡村一体”机制建设

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为贫困地区招聘特岗全科医生,国家和省级人才培养、培训项目计划80%的名额用于贫困地区,确保每个乡镇卫生院有一名执业(助理)医师或全科医师。

鼓励实行“县聘县管乡用”和“乡聘村用”的管理机制,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聘用合格医务人员。按照区域相连、管理一体、持续发展的原则,进一步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建立管理、服务、责任、利益“四位一体”的共同体,为辖区群众提供同质化、均等化医疗卫生服务。

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和地区疾病综合防治

《方案》要求,加强乡镇卫生院中医药科室建设和村卫生室中医药设备配置,易地扶贫搬迁新形成的行政村,在地方政府水、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到位前,可设置临时医疗点,为群众提供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到位后,应参照相关标准,科学合理配置医疗卫生服务机构。

大力实施重点传染病专病专防策略,加强重点人群、重点地区全流程管理,持续推进结核病“三位一体”防治模式。落实艾滋病“三个全覆盖”策略,进一步扩大检测范围。继续开展重点人群乙肝疫苗免费接种工作。落实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行动方案,加大大骨节病、克山病等地方病患者分类救治力度,加强联防联控,落实综合防控措施。

《方案》还进一步明确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基本标准。每个县建好1所县级公立综合医院,开设的每个临床科室中,至少有1名合格的执业医师;每个乡镇建成1所政府办卫生院,卫生院至少有1名合格的执业(助理)医师或全科医师;每个行政村建成1个村卫生室,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合格的乡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同时,要求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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