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行政执法全面推行“三项制度”
本报讯 8月20日,省政府举行2019年第12场政策例行吹风会。来自省司法厅、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管局的相关负责人及专家学者,共同解读《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方案》对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作出了“三项制度”的安排部署。
据解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一大亮点,就是“谁执法谁公示”,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完善文字记录、规范音像记录、严格记录归档、发挥记录作用;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明确审核机构、明确审核范围、明确审核内容、明确审核责任;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共享、强化智能应用。
在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过程中,汇集和积累了许多的行政执法数据,需要让数据实现信息共享和智能应用。对此,实现行政执法数据的信息共享,要完善全国全省执法信息汇集和数据共享机制,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进跨区域、跨部门的执法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建立全国统一的执法数据信息库;在数据智能应用方面,积极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在执法实践当中的应用,发挥人工智能技术在案例的分析证据收集这方面的作用,加强对行政执法大数据的关联分析,提升行政立法、行政决策和防范风险的水平,提高政府决策的精准化和有效化。
据了解,为确保“三项制度”的落实,《方案》明确了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地区、本部门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等六项保障措施。
(本报记者 周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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