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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召开“促进陕西省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月度协商座谈会 支持单位为职工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

华商报 2019-08-23 05:22 大字

8月22日,省政协召开“促进陕西省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月度协商座谈会。省卫健委、民政厅、人社厅、发改委、教育厅、公安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管局、住建厅、税务局等十几个省级部门参加。

省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社会团体代表、部分市县(区)政协负责人、专家学者、托育机构和家长代表分别从不同角度作了发言。省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同委员、专家学者、基层代表进行了互动交流。

目前问题是啥?

政策体系不够完善

托育服务供给不足

省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胡小平在作情况说明时介绍,陕西省婴幼儿照护服务市场需求日益旺盛,但家长对于婴幼儿托育机构存在安全、师资和收费过高等诸多顾虑,期盼托育机构以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和临时托等多种形式,提供方便可及、安全放心、质量保证、价格合理的托育服务。

目前存在的问题是:工作合力尚未形成,政策体系不够完善,托育服务供给不足,托育机构整体偏弱,专业人员严重匮乏。

“从调查情况看,3岁以下婴幼儿在各类托育机构的入托率仅为4%左右,未入托育机构的主要原因,一是附近没有接收3岁以下孩子的托育机构(30.1%),二是费用太高(21.6%)。35.6%的一孩母亲因为“没人看孩子”而不愿生育二孩。”另一方面,“仅有6%的家长认为托育机构可以照顾好孩子。市场上招收3岁以下婴幼儿的机构大多以早教为主,能够提供全托的托育机构只有少数,大多数是家庭式的托育机构,普遍设施简陋、服务水平不高,有的甚至存在消防、卫生等安全隐患。”

问题如何解决?

尽快完成顶层设计

鼓励支持多元共建

针对如何解决问题,情况说明中给出了六条对策和建议。

其中,关于顶层设计的建议有:出台陕西省《关于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实施意见》,明确3岁以下托育服务机构的场地条件、设施设备、安全卫生、人员资质等设立标准,制定出台托育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准入条件、配备标准和服务规范。进一步明确发改、人社、财政、教育、民政、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工作职责,夯实牵头部门责任。探索建立健全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发展联席会议机制,定期研究重大问题,通报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形成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事业的工作合力。

关于鼓励支持多元共建,建议有三个层次:一是立足家庭,通过入户指导、亲子活动、家长课堂等方式为家长提供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服务,增强家庭的科学育儿能力。二是依托社区,发挥城乡社区医院及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功能,促进各种服务资源下沉到社区,扩大婴幼儿照护服务的覆盖面,使居民在“家门口”就能够享受到婴幼儿照护服务。三是面向社会,支持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有相关资质和符合条件的组织和个人,举办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通过公办、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模式,构建多种形式并存、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托育供给体系。

如何解决专业人员严重匮乏问题?情况说明中建议,依托资源多措并举,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一是依托学前教育体系,特别是公办园资源,与县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合作,打造婴幼儿保育人员实训基地,为现有婴幼儿照护服务从业人员提供培训指导;二是依托院校资源,引导并鼓励高校开设和发展婴幼儿照护相关专业,培养具有婴幼儿照护服务学历的专业型人才;三是鼓励社会力量开办与托育服务有关的职校或培训机构,培训具有婴幼儿照护资质的实用型人才。华商报记者 马虎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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