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本报讯(记者赵官福)8月20日,陕西省政府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会议解读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
近年来,全省各级行政机关不断完善制度,加强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总体上有了很大改善,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也日益提高。但是,当前在行政执法的一些领域和单位还存在着行政执法不作为、不公正、不规范、不公开等问题。这些问题从某种程度上影响了经济社会发展秩序,影响了政府公信力,影响了执法形象。另一方面,由于有一部分人法律素质比较低,阻挠执法、抗拒执法的现象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执法疲软的问题也引起了群众的热议,公众要求严格执法的呼声越来越高。全面推行《实施方案》中提到的“三项制度”,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基础性、整体性和突破性的作用,对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的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实施方案》要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要完善文字记录,规范音像记录,严格记录归档,发挥记录作用;要明确审核机构、审核范围、审核内容、审核责任;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共享,强化智能应用。
《实施方案》强调,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本地区、本部门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确保“三项制度”全面推行并取得实效。省政府各部门要制定完善本部门行政执法案例指导、裁量基准、案卷管理和评查、投诉举报以及考核监督等制度。各地各部门要全方位加强对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宣传,司法行政机关要组织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和专题学习培训。各级政府要把“三项制度”推进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加强检查考核。省财政厅要建立全省适用的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结合执法实际将执法装备需求列入财政预算。各级各部门要重视并加强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建设,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制度,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执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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