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组合拳” 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省政协“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月度协商座谈会发言摘编
省政协委员、西安市政协副主席李改草:
完善落实相关政策法规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一、不断完善政策法规。建议政府及相关部门对现有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进行全面梳理,进行清理、修改和完善。不断强化各项政策之间的有效衔接,着力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让民营企业从政策的支持中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二、提高政策的知晓率。通过印发政策汇编,组织巡回宣讲,利用现代化手段实时精准推送,召开企业家座谈会、交流会等,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增强企业家的发展信心。
三、提高政策的执行力。在政策执行中,既要坚持求真务实的原则,强化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又要避免简单化、机械化,防止政策执行“一刀切”、调门高行动慢,要真正为企业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政策环境。
四、加强对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高规格监督考核机制,加强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组织保障。畅通民营企业利益诉求渠道,发挥工商联与民营企业联系紧密的优势,定期征求民营企业的意见建议。建立上下联动机制,督促问题整改落实,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
省政协委员、西安财经大学教授陈晓莉:
建立查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一、厚植服务理念,努力凝聚检察工作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思想共识。要克服检察工作中就案办案、简单办案等惯性思维,坚持强化服务意识,积极探索服务方法,做到办案考虑发展、履职促进发展,办案与服务并行、惩治与保护并重、打击与预防并举,切实担当起防控风险、服务发展、保障发展的责任。
二、部署专项行动,从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出发谋求办案方式的创新与进步。建议成立“除虫护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出台《陕西省检察机关查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探索建立“除虫护花”机制,努力把司法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三、探索配套机制,提升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整体效果。建立依法容错机制,坚持罪行法定,依法宽容改革创新中出现的偏差和失误,同时还要防止激励变纵容、保护变庇护;构建涉企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强化检律互动工作机制,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企信访案件;建立联席会议等机制,构建新型检商关系和良好的检企关系。
省政协常委、西安培华学院理事长姜波: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一、加大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深化合作,加大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切实维护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合法权益。加强西安知识产权法庭建设,强化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二、推动民营企业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支持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覆盖面,解决初创期民营企业资金方面遇到的困难。实施商标品牌战略,鼓励支持民营企业争创区域品牌、中国品牌,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地理标志产品种植、生产和加工,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培育带动区域产业发展。
三、加强知识产权服务。实施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建立专利、商标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推动部分市区设立商标受理窗口,为民营企业提供便捷服务。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代理援助活动,鼓励陕西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困难民营企业提供免费或优惠知识产权服务。支持国家知识产权培训(陕西)基地建设,加强民营企业创新人才培养。
省政协常委、长安银行监事长丁琳:
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一、强化督察问效,提升中小微民营企业的获得感。建议政府与金融监管机构成立联合督察组,严格监督检查落实。建立尽职免责制度和容错纠错机制,放宽对中小企业不良贷款考核容忍度。
二、发挥财政杠杆功能,建立金融服务中小企业的长效机制。设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实施“政银企”风险分担机制;建立中小企业贷款转贷基金平台,提供过桥资金支持;组建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利用大数据和金融科技手段,降低融资成本和贷款风险。
三、创新金融产品,不断提升融资服务能力。鼓励银行机构为中小微企业单列信贷计划,结合需求开发一些“量身定制”产品。创新信贷担保形式,扩大抵质押物范围;支持小微企业在股权交易中心、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等平台融资。
四、加强小微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政府有关部门应引导中小企业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机制,做好中小企业的培育工程,规范财务体系管理,努力解决中小企业管理不规范问题,强化企业法治意识和信用意识。
省政协委员、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主任雷西萍:
借鉴湖南“个案维权”做法增强陕西省民营企业权益保护获得感
一是建立投诉举报受理机制。对受理收集的线索形成个案清单,移交各市、县(市、区)限期整改,实行销号管理。对重点问题进行挂牌督办,采取交办督办、组织协调、警示约谈等办法,督促推动问题解决。针对政府履约不到位引发的案件纠纷,不回避、不推诿,坚决予以整治。要依纪依法坚决整治“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
二是建议由省发改委牵头建立“陕西省政务领域信用信息记录征集管理办法”等制度,组织开展政府合同履约专项清理,对存在问题逐个整改。
三是由省工信厅扎实推进清理拖欠民企账款工作。公布清欠工作投诉举报渠道,对拖欠民企账款实行“周报、月报”等制度,跟踪调度,对已确认拖欠账款督促清偿。
四是省工商联积极开展个案维权工作,重点跟进并解决企业维权中的老大难问题,协调处理有关维权案件。
其他相关部门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不回避历史问题,实行个案维权部门(单位)负责制,狠抓个案办理,使民企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个个得到解决。
省政协委员、省民革秘书长崔彬代表民革陕西省委会:
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创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1.坚持依法招商,加强招商引资领域政务诚信建设。严格依法依规制定招商引资政策,加强风险评估。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政府应厘清职权界限,杜绝违法违规许诺。
2.坚持阳光政务,加强招投标及政府采购领域政务诚信建设。进一步完善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制度,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实现政府采购全过程公开、透明。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领域的政务诚信责任追究制度,依法处理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失信行为。
3.坚持权责统一,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PPP)政务诚信建设。加大对民营企业参与PPP项目的支持力度,在同等条件下对民营企业参与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对PPP项目可能发生的政策风险、法律风险进行论证,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失信违约记录,健全纠纷解决和风险防范机制。
4.坚持高效勤政,加强基层公共服务领域诚信建设。提升街道和乡镇政务服务水平,转变基层政务服务作风,将便民服务等公共服务和优惠政策有效落实到民营企业。
省政协委员、欧博服务产业集团董事长周建玲:
推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助力民营企业发展
一、统筹协调,优化工作机制。减税降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单单是税务系统一家之事,应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的税收共治格局,凝聚促进减税降费的合力。
二、深入调研,持续完善政策措施。要提出切实可行、简明易行的意见建议,促进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不断完善、效果更加显著。不断细化、量化政策措施,增强政策的协调性和实效性。建立完善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机制,及时掌握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三、多措并举,确保政策应知尽知。一是疏通政策下发管道,开展多渠道、广覆盖的政策宣传。二是建立多层次的政策信息服务平台,提供多元化、全方位的信息服务。三是强化宣传辅导,帮助纳税人、缴费人明晰政策口径、适用标准,熟悉具体操作。
四、加强督查,建立督查考评制度。建议把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年终目标责任考评范围,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真正把好政策落到实处,使民营企业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
西安交通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副院长董新宇:
加大整治力度规范中介服务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一是规范整治“红顶中介”。加快推进脱钩改制,实现中介服务机构一律平等参与中介服务市场竞争;进一步放开中介服务市场,严禁通过限额管理控制中介服务机构数量,破除中介服务垄断。
二是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全面清理陕西省现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建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未纳入清单的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
三是规范收费行为。全面清理规范行政中介服务收费,对于市场发育成熟、价格形成机制健全、竞争充分规范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通过市场调节价格;对于垄断性较强,短期内无法形成充分竞争的,按规定继续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深入推进中介服务收费改革,最大限度缩小政府定价范围。
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开发建设陕西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建立“中介超市”,搭建监管部门、中介机构与服务对象三方互动的交流管理平台。加强中介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引导中介服务机构诚信经营、优质服务。
省政协委员、陕西泽森集团董事长王玮玮:
打造平等市场准入门槛激发民营企业发展活力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市场准入平等问题,切实做好顶层设计,实现对国企、民企一视同仁。相关部门要对以前出台的产业政策、条例法规进行系统梳理,凡设置不平等市场准入门槛的,应坚决予以修改。在政府采购、基础设施招投标等领域,不得人为设置限制民营企业参与竞争的条款。
二是增强民营企业家对经济前景的信心。这需要各级党委、政府拿出徙木立信的决心和勇气。2018年以来,一些上市民营公司遭遇股权质押危机,“深圳国资”实行注资和代持政策,允许民资将来以覆盖银行融资成本的价格回购股权。这种真金白银真心帮扶的做法,很快恢复了深圳民营企业家的信心,这些好做法很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三是切实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其中最主要的是要打破对国企融资信用优待的潜规则,取消对国企的信用贷款。只有融资信用条件一视同仁,才能倒逼银行更加关注企业的资产质量、盈利前景,而不是把主要风控指标放在企业的所有制性质上。
省政协委员、陕西宝吉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胜利:
树立平等保护司法理念提高司法服务保障力度
拓展公共法律服务。组织律师、公证、仲裁等法律服务行业和法律援助、法治宣传机构走进民营企业,树立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思维和价值导向,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引导民营企业合法合规竞争。
进一步提高民营经济发展的司法保障力度。一是加大对涉及民营企业案件纠纷的审理和执行力度,依法保护公平竞争。多方面运用执行和解方式,鼓励企业在发展中还清债务,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二是应尽快建立保全查封冻结、执行查封冻结案件的复查机制。通过复查,及时纠正错误,解除未按程序、未经审判对企业财产的查封,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涉案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三是对财产保全中的反担保的审查要体现从宽原则。在民营企业财产被查封冻结后,若企业能提供财产反担保请求解封,只要保证提供财产的真实、价值相当,法院就应当更换查封标的物,不能以不利于执行为理由拒绝,树立平等保护的司法理念,提高民营经济发展的司法保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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