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下达取消药品加成补偿资金
本报讯(记者 王缠卫)7月18日,记者从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为持续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扎实做好取消药品加成工作,日前省财政下达2019年省属15家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补偿资金2504万元,旨在让患者买到更便宜的药。
陕西省从2017年4月1日起,对省、市级政府举办的二级(含二级)以上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按照医疗服务调价补偿90%、同级财政补偿5%、医院加强成本核算承担5%的比例分担,各级财政补偿标准按照上一年有关数据,确定其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的合理收入。
据悉,在下达2019年度补偿资金时,省级有关部门根据国家要求和各医院调价补偿率情况进行了精算微调,中央及省级政策以后不做大的调整,给各医院目前的补偿资金额度将维持不变,保障医改工作顺利进行。
新闻推荐
本报讯(记者张电达)记者昨日获悉,针对近期媒体报道ETC用户被POS机盗刷事件,陕西高速公路电子收费有限公司迅速成立安全隐患排...
陕西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陕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