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骂学生”老师被撤教师资格 专家:师长辱骂易致孩子自卑
陕西都市快报微信公号 图
就读于陕西省商洛市商丹高新学校初一年级的婷婷(化名)因成绩较差频遭班主任王某辱骂,她在20天内录下一百多条录音,总时长超过20小时。
7月13日,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关注。当晚,学校所在地商州区教体局表态称,正就该问题“立案”,深入调查。
14日上午,商州区政府官网通报,经初步调查,辱骂情况属实,将予以严肃查处,并为婷婷提供转班或转校。
当天下午,商洛市教体局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对于涉事教师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理结果将由商州区委宣传部统一对外公布。
晚上,处理结果公布:陕西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科教体局召开局班子会议,根据区科教体局联合调查组的调查事实,依据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经研究,给予王某记过处分并撤销其教师资格。涉事的其他相关管理、监督人员处理,待区联合调查组调查结束后,将依纪依法做出严肃处理。
被班主任辱骂,初一女生录音取证
婷婷是半年前转来商丹高新学校的。转入不久后,其就因成绩不好,频繁遭受班主任王某辱骂。持续一段时间后,婷婷不堪忍受,就将此事告诉了家人。其家属称虽不敢相信此事,但也在4月底和校方进行了沟通,然而事态并没有得到遏制,直到6月中旬,婷婷决定对此事进行录音取证。
据陕西电视台都市热线栏目报道,6月14号到7月5号,婷婷断断续续录下来一百多条录音,时长超过20小时。录音中,这名老师因婷婷成绩不佳不仅频繁辱骂还威胁婷婷退学,“下学期你不要来了,你要来了,我把你捏死在教室里”。
其中也不乏连篇的脏话,“你狗x的下学期再来,把你摔死在教室”,“你一天跑到学校死来了”,“你相当于一个死人在教室坐着呢”。
婷婷在视频采访中称,从晨读到晚自习,只要是王某的课,他就会对她进行辱骂,少则六七次多则八九次,甚至诱导全班同学对婷婷人格侮辱,并不让其他同学接触婷婷。原本活泼开朗的婷婷日渐沉默,因为在这里她没有一个朋友,“只要一接触(我)老师背后就在骂他们”。
面对媒体采访,涉事班主任王某自称是个有素质的人,只是言语上有些不妥。商丹高新学校政教处两名工作人员则回应称,可能老师的教育方式不当、用词不当,但出发点是好的,是爱学生的表现。
陕西省教育厅“指导处理”
此事经媒体曝光后,迅速引起热议。7月13日下午,商洛市教育局一位工作人员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称,商洛市教育局领导听闻此事后,很生气、很恼火,要求迅速调查,从严从快处理。此外,商丹高新学校政教处两名工作人员的相关言论,商洛市教育局要求,一并调查处理。
当天晚上,商洛市商州教体局官方微博通报称,目前已经“立案”,正深入调查此事,将依规依据严肃处理。另据《陕西都市快报》消息,当晚商州教体局局长、涉事学校校长等负责人前往女生家中致歉,就相关问题进行沟通,直至深夜。
7月14日上午,商州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就此事召开紧急会议,随后在官网发布通报称,经调查组初步调查,辱骂情况属实,定性该事件为“一起典型的严重违反师德师风事件”。
“该事件反映我区在教师管理中还存在盲点和漏洞,也反映出我区少数教师及其学校管理者愧对“人类灵魂工程师”的崇高称谓,背离了“为人师表”的职业操守,忘记了“教书育人”的根本初心,其做法是错误的,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令人愤慨。”上述通报称。
澎湃新闻注意到,通报对涉事学校的批评措辞也颇为严厉,称“在事件发生后学校部分管理者表现出态度上的冷漠、认识上的模糊、行动上的迟缓”,令人“难以置信”。
通报提及,在7月11日区科教体局调查组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调查组力量,从区纪委监委、人社局、司法局、区妇联、团区委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全面彻底调查事件。“既调查具体辱骂事件,也调查其背后管理监督方面的责任缺失。”
陕西省教育厅对此事进展也颇为关注,在7月13日商州区教体局表态“立案调查”及14日商州区政府官网通报进展后,其官方微博均转发了相关消息。陕西省教育厅相关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透露,此事“以属地处理为主,(教育厅)会指导处理”。
涉事老师向孩子和家属当面道歉 陕西都市快报微信公号 图
教体局相关领导和涉事学校、教师均致歉
前述商州区政府官网发布的通报提及,对该事件造成的学生及家长心理创伤必须正视,必须深刻反省,必须郑重道歉;并采取多种办法,尽力抚慰受伤的心灵。
据陕西都市快报报道,14日中午,商洛市商州区主管教育的赵副区长带领商丹高新学校校长和涉事教师本人,向当事学生及其家长承认错误,并进行了道歉。
现场视频显示,涉事老师王某面对婷婷家长称,“在管理上是我错了,我向你真诚地道一声“对不起”,在以后的学习或者生活中需要什么帮助,我一定竭尽所能,让你如愿以偿,希望能得到你的原谅。”
对此,婷婷家长回应,“希望你(王某)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好好工作。”而王某则回了一句“好”。当天下午,陕西都市快报公布的另一则视频显示,在办公室里,教体局、学校相关负责人起立、鞠躬,向婷婷及家属进行了道歉。
对于涉事教师王某的道歉,很多网友表示不买账。对此,律师丁金坤告诉澎湃新闻,该教师的行为是属于管教不当,侮辱了学生的人格,违反了《教师法》,在民法上也属于侵权行为。学生方面可以以民事侵权为由要求对方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索要一定的赔偿。
商州区政府14日上午通报称,会议责成区科教体局党组根据前期调查事实,依据相关规定立即对涉事教师王某作出严肃处理,同时对其他相关责任人做出严肃处理,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当天晚上,处理结果公布:陕西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科教体局召开局班子会议,根据区科教体局联合调查组的调查事实,依据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经研究,给予王某记过处分并撤销其教师资格。涉事的其他相关管理、监督人员处理,待区联合调查组调查结束后,将依纪依法做出严肃处理。
专家:师长辱骂会导致孩子自卑
根据已有报道,婷婷不仅被王某在课上“辱骂”,还因为王某怂恿,被其他学生“孤立”。在采访中,婷婷颇为“消极”,称“觉得自己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天天被老师这样骂。”
心理咨询师姚智军认为,作为一名初一女生,被老师辱骂后出现这种情况“很正常”。“未成年人的心理发展不完善,更容易相信权威,比如老师、家长;他们会在潜意识当中认同这些人对自己的评价。因此,老师的辱骂很有可能会转化为未成年人的自我认同,导致自卑、自我怀疑。”姚智军称,该教师诱导全班同学对婷婷进行“孤立”、人格侮辱,这种待人方式会被不谙世事的学生“习得”,用以对待未来人生中遇到的其他人。
面对可能造成的创伤,姚智军认为,未来心理治疗的主要目标应当是通过陪伴、鼓励乃至更换环境,培养孩子的自我认同感。目前,当地已经表态,将为婷婷提供校内转班、区内转校、专业人员心理疏导等多种办法,抚慰其心灵。
此外,姚智军肯定了女孩录音取证的做法。“要从小培养孩子的自我保护和平等意识。”他认为,霸凌不仅仅会出现在同龄人之间,还会出现在老师和学生之间。在认知发展的初期阶段就告诉孩子师生之间的关系应当平等,这有助于孩子自我意识和人格底线的形成。“孩子有了底线,再遇到这类事情的时候才不会默默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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