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全省实施 ETC车载装置免费安装
本报讯(记者南江远)为进一步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加快取消陕西省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陕西省日前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将在今年年底前取消全省高速公路21处省界收费站,并将加快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的推广应用,进一步推进高速公路收费运营管理等系统升级。
按照《方案》,陕西省将在今年年底前取消全省高速公路21处省界收费站,其中,11月底之前封闭省界收费站之间未封闭的G5京昆高速川陕界黄坝驿立交、G5京昆高速晋陕界龙门工业园立交、G7011十天高速陕甘界白水江立交、G85银昆高速川陕界小坝立交及G22青兰高速陕晋界壶口立交匝道。此外,还将推进高速公路收费运营管理等系统升级,在10月底前完成收费站、收费车道、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门架系统硬件及软件标准化建设改造,加强系统网络安全保障。
同时,陕西省将加快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的推广应用。从即日起,全省免费安装ETC车载装置,依托商业银行网点、公安车管所以及汽车主机厂、4S店、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出入口广场等车辆集中场所,增加安装网点,方便公众就近便捷免费安装;新增机动车注册登记及机动车辆定期检验、驾驶证审验时,也将引导车辆所有人或使用人主动安装ETC车载装置,2019年底前辖区注册登记车辆安装ETC车载装置比例要达到80%以上,各市、县、区高速公路入口车辆使用ETC比例达到90%以上,实现手机移动支付在人工收费车道全覆盖。此外,还积极推进ETC在机场、火车站、客运站、停车场等涉车场所的多场景应用,完善结算系统,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方案》要求,陕西省将适时修订《陕西省收费公路管理办法》,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国家通行费减免政策,加快清理规范陕西省地方性通行费减免政策,认真落实国家优化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等通行费减免政策实施意见。完善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引导车辆科学出行,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通行效率。
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科学测算和调整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费率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陕西省将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统一按车(轴)型收费,并确保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建立健全高速公路信用体系,推动将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等失信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信息平台,实行公开曝光、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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