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明确推进“时间表”
本报讯(何蓉记者张电达)记者昨日获悉,省政府现已出台《陕西省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到2019年底,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全省实现政府投资、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分别压缩至120个工作日、90个工作日内;到2020年9月底,基本建成全省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通过流程优化再造,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实现带方案出让用地的社会投资项目、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控制在70个工作日内。
《方案》提出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统一”,努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方案》明确,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在审批流程上,覆盖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的全过程。在办理事项上,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在工程项目类别上,覆盖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除外),既覆盖政府投资工程,也覆盖社会投资工程;既覆盖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也覆盖装饰装修工程。在区域上,覆盖省、市(区)、县三级。
同时,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类型、投资类别、规模大小等,将工程建设项目划分为五类: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项目(包括保障性住房、教科文卫体等社会事业类房屋建筑)、政府投资线性工程类项目(包括市政道路工程、管线工程等线性类项目)、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包括住宅、商业、仓储、服务业等房屋建筑)、带方案出让用地的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挂牌出让前已确定设计方案的社会投资类项目)、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建筑面积不大于3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15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工程建设项目)。
《方案》提出,在统一审批流程上,精简审批环节,规范审批事项,深化流程再造,推行联合踏勘,实行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推行区域评估,推行告知承诺制,简化招标投标。在统一信息数据平台上,建立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今年11月底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各阶段涉及的审批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审批管理系统。在统一审批管理体系上,“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在统一监管方式上,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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