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纪委全面发起“打伞破网”新攻势
本报讯(詹绪敏)洛南纪委按照中央督导组对陕西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的工作要求,对标“五个再来一遍”和“三个大起底”总目标,出台多项举措,迅速发起“打伞破网”扫黑除恶新攻势,将扫黑除恶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县上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充实了由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任组长、两名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相关室部主任为成员的涉黑涉恶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工作重点和工作措施,加强对案件查办工作的组织协调。抽调4名干部专门设立了扫黑办,加强日常业务管理。
县上制定《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办法》,强化案件线索管理。实行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县公安局、县扫黑办向县纪委移送问题线索4件,县纪委向县扫黑办移送4件,向公安局移送3件,确定专人负责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登记、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确保底子清、情况明。全县共受理处置涉黑涉恶党员干部问题线索11件17人,其中初核结5件5人,纪律处分2件2人,党纪政务立案调查1件7人,正在初核3件3人。
在全县建立协调办案工作机制,对镇办和部门核查的相关问题反映实行一周一督办,加快镇办和部门问题线索核查办理力度,持续传导强化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压力。与公安机关沟通,建立党员干部涉黑涉恶案件协调办案工作机制,公安机关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采取强制措施后,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介入,按照监察程序,开展审查调查,协调公安机关侦办案件,深挖涉“伞”涉“网”问题线索。县公安局移送“3·12”刘锁军案件线索后,县纪委立即安排两名工作人员介入调查。
在涉“伞”涉“网”重要案件调查过程中开展重要案件会商,县纪委主动与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沟通、商讨案情,理顺关系,解决案件查办过程的具体问题。实行重点案件专班突破,将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向涉黑涉恶重点案件倾斜,集中力量打好攻坚战、歼灭战。抽调两名班子成员和6名业务骨干成立“3·12”案涉黑涉恶党员干部审查调查和“打伞破网”两个工作专班,限期对案件进行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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