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取消和下放15项行政审批事项
本报讯(记者文晨)昨日记者从省政府了解到,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要求,陕西省落实国务院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包括衔接取消11项,承接下放管理层级4项,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抓紧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细则,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方式,确保放得开、接得住、管得好。
陕西省落实国务院取消的11项行政许可事项包括,石油天然气(含煤层气)对外合作项目总体开发方案审批,省内干线传输网(含广播电视网)建设项目核准,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船员服务簿签发,国际道路货物运输许可,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混合型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核发,新兽药临床试验审批,承运境内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车辆注册,名称预先核准(包括企业、企业集团、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国产药品注册审批等。陕西省承接国务院下放管理层级的4项行政许可事项包括,省际、市际、毗邻县行政区域间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护士执业注册,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认可和煤矿安全生产监测检验机构、煤矿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认可,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审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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