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0万吨炭基催化剂项目(一期8万吨)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要求,对陕西浦士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炭基催化剂项目(一期8万吨)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链接:https://pan.baidu.com/s/1H__zFGu3ruvNtnZQUs6-ew提取码:iuyf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场界外10.0km)以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aQBB217dKBO-gELLd40F9Q 提取码:i71s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内,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们提交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陕西浦士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屈彦斌13572671111 电子邮箱:quyb@purestar.com.cn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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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陕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