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起陕西交警送车驾管“大礼包”
记者肖元
5月23日15时,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落实公安部推出公安交管“放管服”10项改革新举措及去年以来相关改革措施落地情况。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宣法处处长伍玲主持通气会,省公安厅副巡视员徐小宁出席通气会,并回答了记者提问。徐小宁介绍,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我们大家的生活紧密相连、息息相关;随着陕西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截至去年底,陕西省机动车保有量已达753万辆、机动车驾驶人已达1094万人,群众买车上牌、考试领证的需求持续高涨,公安交管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新的挑战。面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先后推出车检、驾考、号牌管理、事故处理、交通安全宣传以及互联网服务等一系列交管改革措施。去年,公安部推出了2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措施,陕西省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减证便民,通过“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让群众、让企业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便民和实惠。原来多次排队、等待半天才能办理的,现在只需到一个窗口十来分钟就能办完;原来要往返两地、来回奔波才能办理的,现在可以异地受理、一站办结;原来需要到几百公里外的地市才能办理的,现在县乡“家门口”就能办,网上服务一键可办,进一步提升交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徐小宁通报,这次公安部在公安交管“放管服”20项改革措施的基础上,又推出了10项便民服务新举措,包括5类业务异地通办、5项服务便捷快办,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驾驶考试、车辆登记检验5类业务异地通办:一是小车驾驶证“全国统考”。申请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在全国任一地直接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不再需要提交居住登记凭证,实现全国“一证通考”。二是分科目考试异地可办。申请人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期间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居住地变更到外地的,可以申请变更考试地,继续参加剩余科目考试,减轻往返考试负担。三是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对省(区)内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不再需要提交居住登记凭证。四是车辆转籍异地可办。将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试点城市由15个扩大到120个,车辆在试点城市间转籍的,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申请,不再需要到迁出地车管所提取档案、查验车辆,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五是摩托车检验“全国通检”。在已推行汽车“全国通检”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开摩托车跨省(区、市)异地检验。同时,对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免予到检验机构检验,切实减轻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车主检车负担,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
车辆抵押登记、临牌发放等5项服务“便捷快办”:一是抵押登记推行“两个简化”。简材料,对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作为抵押权人的,不需要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改为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抵押合同可以使用电子印章,并积极推进抵押信息联网核查。简环节,推行银行等金融机构代办机动车抵押登记,提供贷款、抵押、办理登记一站式服务,免去群众往返车管所和金融机构的奔波。二是使用原车号牌新增“两个便捷”。号牌号码可互换,同一车主名下的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以申请互换一次号牌号码,满足群众和单位需求。保留原号延时限,原机动车注销、迁出或者转移后,保留原号的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三是临牌核发推行“4S店代办”。全面推行汽车4S店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方便群众现场购车、现领临牌,既方便群众购车登记后上路行驶,又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实现企业获益、群众满意。四是车辆购置税信息实行“联网核查”。全面推行与税务部门信息联网,实现车辆购置税信息网上传递、网上核查,群众办理机动车登记不再需要提交纸页完税证明,减手续、提效率、降负担。五是推广交管语音服务热线。逐步推广全国统一交管服务电话号码“12123”,为群众提供交管业务咨询、信息查询、业务受理等服务,搭建集网页、短信、手机App、语音“四位一体”的交管信息化服务体系。
徐小宁表示,一诺千金重,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将细化工作部署,完善配套制度,升级信息系统,并加强对改革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深入开展评估问效,确保10项便民利民措施落实落地、取得实效,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创业,优化营商环境,助推陕西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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