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预防接种门诊管理规范》印发 城镇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应超过5公里 超范围应设立第二门诊
华商报讯(记者 李琳)为规范陕西省预防接种门诊管理,提高接种服务质量,陕西省卫健委日前印发了《陕西省预防接种门诊管理规范》(简称《规范》),规定城镇地区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应超过5公里,农村地区接种门诊不应超过10公里。超出范围时应考虑设立第二接种门诊或设立接种门诊的派出机构。
接种门诊原则上应设在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内
《规范》就陕西省接种门诊建设、人员配备、疫苗流通和使用、接种实施过程和资料管理等各个环节进行了要求。
目前省内接种门诊包括五类:(一)城区预防接种门诊: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或医院设立的接种门诊,包括县城城关卫生院设在城区的预防接种门诊;(二)医院产科接种室:承担医院出生的新生儿乙肝疫苗出生针剂及卡介苗的接种等;(三)乡镇预防接种门诊;(四)狂犬病疫苗接种门诊等;(五)其他接种门诊:除以上四种类型的其他接种门诊,如成人接种门诊等。
接种门诊必须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件,原则上应设在政府举办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内,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冷藏设施和规章制度。
接种人员应具有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资质;负责筛查和留观的人员须具有临床执业医师(乡镇至少具有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质,具有对过敏反应等急救的能力。所有人员均须经过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二类疫苗要公示疫苗价格和接种服务价格
城镇地区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应超过5公里,农村地区接种门诊不应超过10公里。超出范围时,应考虑设立第二接种门诊或设立接种门诊的派出机构。
城镇接种门诊实行按日接种(每周≥3天),乡镇接种门诊实行日接种或周接种(每周1~2天)。医院产科接种室和狂犬病疫苗接种门诊按日接种。单位卫生所按周接种。
接种门诊应包括预检登记区、候种区、接种区、留观区、应急处置室,以及冷链区和资料管理区,各区域间应分隔清晰、导示牌醒。按照“预检→候种→接种→上卡上证→留观”的先后顺序布局,尽可能使受种者单方向行进,避免交叉往返。
接种单元的数量、接种人员数、预检和留观人员数应根据门诊承担的工作量确定,以保证接种安全为前提,满足最大工作负荷需要,1名接种人员平均接种量每小时不应超过20剂次,每个接种单元每日接种量不超过120剂次。受种者预检与接种间隔时间以不超过30分钟为宜。如工作量超出限定,预检人员数、接种人员数等均应成比例增加,或延长接种服务时间。
在接种门诊醒目位置应张贴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接种流程、免疫规划疫苗品种、免疫程序、接种方法;第二类疫苗还要公示疫苗价格、预防接种服务价格等。
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至少每3年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审核认证一次,多次整改但打分未达80分的取消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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